
(1) [casual offence]∶偶然冒犯
(2) [casual offender]∶偶然犯罪者
“偶犯”在现代汉语中属于法律与日常用语的双重概念词汇,其核心含义指非蓄意、偶然发生的过错或违法行为。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的释义,“偶”表示“偶然、不经常”,“犯”指“违反、触犯”,组合后强调行为发生的非计划性与低频率性。
从法律层面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对“偶犯”的界定补充了司法实践中的认定标准:行为人因特殊情境或客观条件限制,首次实施犯罪行为且主观恶性较小,可视为量刑从轻的考量因素。例如交通事故中因突发机械故障导致的违章,即属典型的偶犯情形。
该词汇在语用学范畴存在三层递进含义:一是行为发生的突发性,区别于长期预谋;二是违法程度的轻微性,区别于惯犯累犯;三是后果的可谅解性,社会普遍认知中带有一定宽容度。北京大学汉语语言学研究中心语料库显示,近五年司法文书中“偶犯”使用频率较二十年前增长37%,反映法治社会对犯罪动机分层评估的精细化趋势。
偶犯是法律术语中用于描述特定犯罪类型的概念,其核心含义及特点如下:
偶犯指因偶然因素实施犯罪行为的人,其犯罪动机通常由外部突发情境引发,而非长期预谋或性格驱使。例如,表现良好者偶然捡到他人财物后拒不归还构成侵占罪,即属于典型偶犯。与惯犯不同,偶犯没有形成犯罪习惯或心理定式。
类型 | 划分依据 | 特点 |
---|---|---|
初犯 | 犯罪次数 | 首次犯罪,可能包含预谋犯罪 |
惯犯 | 犯罪习性 | 长期反复实施同类犯罪 |
累犯 | 法律后果 | 刑罚执行后再犯罪 |
(数据综合自)
我国刑法虽未明文规定偶犯,但在司法实践中通常作为酌定从宽情节,量刑轻于惯犯。例如偶发盗窃与职业盗窃的量刑差异即体现此原则。
注:具体案件仍需结合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等综合判断,以上为一般性法律适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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