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詩文的對偶。 北齊 顔之推 《顔氏家訓·文章》:“今世音律諧靡,章句偶對,諱避精詳,賢於往昔多矣。”《舊唐書·韓愈傳》:“常以為自 魏 、 晉 已還,為文者多拘偶對,而經誥之指歸, 遷 、 雄 之氣格,不復振起矣。”
偶對是漢語複合詞,由“偶”與“對”兩個語素構成,需從字源、語義演變及現代用法三個層面解析其含義:
本義指用土木制成的人像(《說文解字》:“偶,桐人也”),引申為“雙數”(與“奇”相對),如《周易》陰陽觀念中的對立統一。後衍生“匹配”“成對”義,如《禮記·曲禮》“偶坐不辭”指與人并坐。
甲骨文象形為雙手持物相對(《甲骨文字典》),本義為“應答”,後擴展為“相配”“對稱”,如《詩經·大雅》“帝作邦作對”,指建立邦國匹配天命。
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及語言學研究成果,偶對包含三層含義:
指天然或人為形成的對稱組合,如“楹聯中的偶對工整”,強調結構上的呼應關系。
來源:《現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2016年,第968頁
特指詩文中字數、詞性、平仄相配的修辭形式。如杜甫《登高》“無邊落木蕭蕭下,不盡長江滾滾來”,構成經典偶對。
來源:王力《漢語詩律學》,上海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112頁
在離散數學中表示有序元素對(如坐标點),如笛卡爾積定義“所有可能偶對的集合”。
來源:《辭海》(第七版),上海辭書出版社,2020年,“偶對”條目
從先秦“人偶”到中古“配對”義(《世說新語》“潘嶽妙有姿容,少時挾彈出洛陽道,婦人遇者莫不連手共萦之”),至唐宋詩詞格律化後成為專業術語。現代漢語中,“偶對”的數學定義進一步抽象化其“成雙”本質。
例證:
《漢語大詞典》(羅竹風主編)收錄“偶對”詞條,引清代俞樾《古書疑義舉例》“錯綜成文例”說明古文中的對仗實踐。
“偶對”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兩種主要含義,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含義
指夫妻或情侶之間相互配合、呼應的默契關系。
使用場景
多用于描述親密關系中的和諧狀态,如共同生活、工作協作等場景。
基本含義
指詩文創作中的對偶修辭手法,即通過字數、結構、平仄等對稱增強表達效果。
曆史背景
魏晉以後,骈文盛行,文人多注重偶對技巧,《舊唐書》曾批評過度拘泥對偶的文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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