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違背事理。《漢書·杜周傳》:“ 關 東諸侯無強大之國,三垂蠻夷無逆理之節。”《後漢書·朱浮傳》:“蓋聞知者順時而謀,愚者逆理而動。”《英烈傳》第六八回:“因命禮部今後旌表孝行,須合於情理者,不許有逆理亂行。”
逆理是漢語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指違背常理或公認準則,強調言行與普遍認知的邏輯、道德或自然規律相沖突。以下從詞典釋義與語言學角度分層解析:
例: “此舉逆理而行,必遭質疑。”(《現代漢語規範詞典》)
例: “此說實為逆理,難以服衆。”(《漢語大詞典》)
“逆理”通過動賓結構(逆+理)形成,字面即“違背道理”,凸顯對客觀規律或社會共識的否定性。
(參考《現代漢語同義詞詞典》)
逆理:違背道理;違反常理。
例證:“逆理之事不可為。”
指違反正道或天理。
引例:《漢書·五行志》:“逆理失統,災異屢見。”
逆理:違反正義準則。
書證:《韓非子·難言》:“至言忤于耳而倒于心,非賢聖莫能聽,故文王說纣而纣囚之,逆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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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理”是一個漢語詞彙,拼音為nì lǐ,其核心含義為違背事理。以下是詳細解釋:
指行為或言論與公認的道理、邏輯相悖,不符合客觀規律或倫理準則。例如《漢書·杜周傳》中提到“三垂蠻夷無逆理之節”,即強調邊疆民族未做出違背事理的行為。
古代典籍:
現代引用:
如民諺“智者順時而謀,愚者逆理而動”,常用于勸誡人們順應時勢與規律。
宋代詩詞中亦有體現,如張商英《南鄉子》中“用則逆理天下事”,陳普《孟子·大勇》中“逆理其間何所容”,均借“逆理”表達對違背天道的批判。
“逆理”一詞貫穿古今,強調對事理、倫理的遵循,常見于典籍與勸誡性語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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