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有所妨礙的事。 元 辛文房 《<唐才子傳>序》:“嘗切病之,頃以端居多暇,害事都捐,遊目簡編,宅心史集。”
(2).妨事;礙事。如:貪酒害事。
"害事"是現代漢語中具有複合語義的動詞短語,其核心含義包含兩個層面:
一、基礎語義 "害"作動詞表"損害","事"指"事務、事業",組合後釋義為"對事務産生破壞性影響"。該用法見于《現代漢語規範詞典》(第3版)第512頁,多用于書面語境,如"輕率決策恐害事全局"。
二、方言延伸義 在北方方言中承載特殊語義:
該詞組的古漢語淵源可追溯至明代《醒世恒言》卷二十八:"休要害事",此處保留原始語義。現代普通話中多被"誤事""壞事"等替代,但在方言系統中仍保持語言活性。
(注:因該詞屬基礎漢語詞彙,常規詞典釋義未建立獨立詞條,主要釋義參考自《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害"字條目下的複合詞解析,以及《漢語方言大詞典》的區域語言記錄)
“害事”是一個漢語詞彙,主要有以下兩層含義:
以上解釋綜合了古籍文獻和現代漢語用法,涵蓋詞義、例證及語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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