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從宮内傳出來的皇帝聖旨。 宋 趙彥衛 《雲麓漫鈔》卷八:“ 文惠陳公 之相 仁祖 ,每内批夜下,不過十刻。” 明 宋濂 《題宋孝宗付史丞相内批》:“凡有旨從内出者,曰内批,又謂之禦筆,皆内夫人代書。”《明史·畢自嚴傳》:“京師數地震,因言内批宜慎,恩澤宜節,人才宜惜,内操宜罷。”
"内批"是漢語曆史行政術語,指古代中國官員呈遞至中央的文書經皇帝或朝廷内部機構審核後所作的批示。該詞由"内"(指宮廷内部)與"批"(批示)複合構成,特指最高決策層對政務的書面批複。
據《中國古代官制辭典》記載,内批制度始于秦漢時期,至唐宋形成完備體系。唐代中書省負責接收"内批"文書,宋代則設通進司專門管理。明代内閣大學士代拟"内批"後需加蓋"皇帝之寶"方可生效,清代軍機處處理的"廷寄"文書即屬内批範疇。
從文書類型劃分,"内批"可分為三類:其一為朱批禦筆,即皇帝親筆批紅;其二為閣臣票拟,即内閣代拟批示;其三為司禮監批答,多見于明代宦官幹政時期。這類文書具有最高行政效力,但按《大明會典》規定,重大國策仍需經六科給事中審核用印。
相較于"外制"(由外朝官員草拟的诏令),"内批"更強調決策的機密性與時效性。現存故宮博物院《康熙朱批奏折》顯示,雍正帝曾在一日内批閱奏章六十餘件,佐證了該制度在清代政務運作中的核心地位。
“内批”是一個曆史術語,主要指古代從皇宮内直接傳出的皇帝聖旨或批示。以下是詳細解釋:
内批(拼音:nèi pī)指皇帝不經過正式朝議程式,直接從宮内發出的旨意或批複。這類文書通常由皇帝親筆書寫或通過近侍傳達,具有較高的權威性和直接性。
部分現代資料(如)将“内批”解釋為“内部批評”,但這一用法缺乏廣泛曆史文獻支持,可能是現代引申或誤讀。
核心含義:古代皇權直接行使的行政手段,常見于宋、明等朝代。
注意:需結合具體曆史語境理解,避免與現代詞彙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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