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rademark] 商品牌號,商标
"品牌"是現代漢語中一個重要的經濟與文化複合概念,其核心内涵可從三方面解析:
一、語言學基礎定義 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釋義,品牌指"企業或商品在長期經營中形成的、用以區别同類産品及服務的名稱、标記、符號等識别體系"(來源:商務印書館《現代漢語詞典》)。該定義強調品牌作為市場識别工具的本質屬性,包含文字标識、圖形符號、聲音商标等構成要素。
二、法律維度延伸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标法》第四十八條,品牌在法定層面體現為"能将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區别開的可視性标志",包含注冊商标專用權的法律保護屬性(來源:全國人大官網《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标法》)。這賦予品牌排他性使用和侵權追責的法律效力。
三、經濟文化價值 中國品牌建設促進會發布的《品牌評價術語》國家标準(GB/T 39654-2020)指出,品牌是"承載經濟價值、信譽價值和關系價值的無形資産集合體",通過質量承諾、情感共鳴和文化象征實現增值(來源:國家标準全文公開系統)。例如"同仁堂"既代表中藥品質保障,又承載着"修合無人見,存心有天知"的傳統文化理念。
四、動态發展特征 國務院《關于發揮品牌引領作用推動供需結構升級的意見》中明确,現代品牌建設包含"質量提升、創新驅動、信譽維護"三重機制(來源:中國政府網政策文件庫)。這揭示品牌從靜态标識向動态價值創造系統的演進趨勢,如華為品牌價值隨5G技術創新持續攀升的典型案例。
品牌是消費者對産品或服務系列的綜合認知,其内涵可從以下維度解析:
品牌的核心是識别與區分工具,通過名稱、符號、設計等元素形成獨特标識。現代營銷學之父科特勒将其定義為“銷售者向購買者長期提供的特定特點、利益和服務”。本質上,品牌承載着對消費者的質量承諾,并建立情感聯結。
詞源可追溯至古挪威語“Brandr”(意為燃燒),最初指牲畜烙印标記。隨着商業發展,演變為商品标識系統,最終形成現代品牌概念。
維度 | 廣義品牌 | 狹義品牌 |
---|---|---|
定義 | 具有經濟價值的無形資産 | CIS體系标準化規則 |
表現形式 | 消費者心智中的綜合認知 | 理念/行為/視覺/聽覺四維标準化 |
建設周期 | 長期積累 | 系統性設計 |
(數據綜合自)
品牌建設需長期投入,通過持續傳遞一緻的品質與服務,最終在消費者心智中形成差異化認知優勢。如需更完整信息,可查閱科特勒《市場營銷學》或CIS體系相關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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