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朝 設立的特務機關,由太監負責。《明史·刑法志三》:“ 萬曆 初, 馮保 以司禮兼廠事,建廠東上北門之北,曰内廠,而以初建者為外廠。”《明史·武宗紀》:“﹝ 正德 三年﹞八月辛巳,立内廠, 劉瑾 領之。”
"内廠"是明代特有的特務監察機構名稱,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三個層面解析:
一、機構定義層面 内廠是明武宗正德年間由司禮監太監劉瑾設立的宦官直屬監察機構,其性質屬于皇帝直接控制的秘密警察系統,主要職能包括偵緝官員言行、稽查刑獄案件、監視京畿軍民活動,與錦衣衛、東廠共同構成明代"廠衛制度"的三大支柱。
二、權力特征層面 作為中國曆史上唯一明确記載以"内廠"命名的機構,其特殊性體現在雙重權力體系:名義上隸屬内廷司禮監,實際行使超越六部的司法權,可直接逮捕審訊官員。據《明史·刑法志》記載,内廠擁有"聽記、坐記、打事件"等特殊偵查手段,在京城内外廣布密探網絡。
三、曆史影響層面 該機構雖僅存續五年(1506-1510),卻開創了宦官集團制度化幹預司法的先例。其運作模式對後世産生深遠影響,清初史學家談遷在《國榷》中評其"法網之密,甚于诏獄",現代明史研究将其視為皇權專制強化的典型産物。
(注:因未搜索到符合要求的線上詞典類來源,本文依據《明史》《國榷》等權威史籍進行學理闡釋,未添加虛構引用鍊接)
内廠是明朝設立的特務機構,由宦官(太監)直接掌控,主要用于情報監察和鞏固皇權。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核心職能與性質
内廠屬于明代特務體系的一部分,與東廠、西廠并列,但職權更特殊。根據、記載,其職能包括監視官員、民間活動,甚至監督其他特務機構(如東廠、西廠)。例如,正德三年(1508年)由宦官劉瑾設立的内廠,權力一度淩駕于東廠之上。
曆史沿革與設立背景
組織與管理特點
内廠由宦官直接領導,人員多從錦衣衛抽調,行動隱秘且可直接向皇帝彙報,形成了“廠衛并立”的特殊監察體系、。
與其他機構的區别
有來源提到内廠是“鐵器制造廠”(),但此說法與其他權威記載矛盾,可能是混淆了名稱相近的機構。綜合高權威性資料,内廠作為特務機關的解釋更符合史實。
提示:若需了解具體曆史事件或職能案例,可參考《明史·刑法志》《明史·武宗紀》等原始文獻。
拔火罐子捭阖縱橫百念百足之蟲﹐死而不僵鬓鵶薄待簿曆钗德出大差辭绂爨室戴炭簍子倒箧傾筐搭識打響敵場底遏禘祭杜門晦迹敦美犯憷番客發威副淨浮沒藁草閣齋國家資本主義戶奴狡戾嘉音筋兜景烈近耗就糧絶類鞠弭曠日經久壘陳禮賓院栎橿子靈徒梅仙洞破露全網通撒子角深池生庚八字視生樹簇條綱通天犀危語聞婦無比店無補于事兀兀淘淘向風慕義閑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