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條規綱紀。《魏書·釋老志》:“誠以國典一廢,追理至難,法網暫失,條綱将亂。” 唐 柳宗元 《弘農公複為大僚謹獻詩五十韻》:“右言盈簡冊,左轄備條綱。” 宋 蘇轍 《謝除龍圖閣學士禦史中丞表》:“敝事雖除,而條綱尚紊。民貧未可經遠,吏窳難於責功。”
(2).條理綱目。 元 李齊賢 《則天陵》詩序:“記事者,必首年以繫事,所以使條綱不紊也。”
“條綱”是一個較為少見的漢語詞彙,目前尚未在通用語境中被廣泛使用或收錄于權威詞典。根據字面含義拆分解釋:
因此,“條綱”可能指分條列項的綱領性内容,即通過條目形式呈現的綱要或框架。該詞或為方言、特定領域(如法律、文書)中的術語,也可能是“提綱”“條理”等詞的誤寫。
建議提供更多上下文(如出處、使用場景),以便更精準地分析其含義。若需表達“分條陳述的綱要”,使用“提綱”“條目”等詞會更常見。
《條綱》一詞是由兩個字組成,分别是“條”和“綱”。它是一個常用的漢字詞語,用來形容事物的大緻規則、概要或者某一領域的基本大綱。
《條綱》的部首是“⺧”(丨字旁),是“竹”字的變形。它的總筆畫數是9畫。
《條綱》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最早見于《詩經·小雅·采薇》:“無言誰知其寂寞,獨向長亭落紛紛。”而在繁體字中,“條綱”表示為「條綱」。
在古時候,漢字的書寫形式與現在有所不同,例如《說文解字》中對于“條綱”的解釋是:“綱也,象竹枝交結綱領之意也。”即用“竹”字下畫“丨”表示“綱”,并連結成為“條綱”的意思。
1. 這家公司的《條綱》非常清晰,每個員工都清楚自己的職責。
2. 在學習過程中,我們需要根據課程的《條綱》來進行複習。
1. 綱要:表示一種事物的要點、基本内容。
2. 目錄:表示對一本書或文件中内容的簡要列舉。
3. 大綱:與《條綱》含義相近,表示對某一事物的整體概況。
綱目、綱要、提綱、大綱、綱領
細節、碎片、零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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