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 代皇室子弟的學塾,有南北兩處,故稱。《宋史·職官志五》:“ 鹹平 初,遂命諸王府官,分兼南北宅教授。南宮者, 太祖 太宗 諸王之子孫處之,所謂睦親宅也。”
"南北宅"是中國古代建築文化與禮制結合的産物,特指大型宅邸或宮室建築群中依據方位和功能劃分的南、北兩部分區域,具有鮮明的等級秩序與文化内涵。其核心釋義與背景如下:
南北宅
指古代貴族府邸或宮苑中,以中軸線為基準劃分的南、北兩大功能區。
周代禮制雛形
《周禮·天官》載:“辨方正位,體國經野”,奠定了建築方位與禮法關聯的基礎。貴族宅邸依“前朝後寝”布局,南為治事之所,北為休憩之地(鄭玄注《周禮》)。
來源:中華書局點校本《周禮注疏》卷三十九。
唐代宮城典範
唐代長安太極宮、大明宮均嚴格遵循南北分區:南宮為皇帝理政的太極殿、兩儀殿;北宮為後宮寝殿,如甘露殿(《唐六典·工部》)。
來源:《唐六典》卷七,中華書局1992年版。
明清宅第演化
北京四合院中,坐北朝南的正房(北房)為尊長居所,倒座房(南房)為客房或仆役用房,延續“北尊南卑”的方位等級(梁思成《中國建築史》)。
來源:梁思成《中國建築史》,三聯書店2011年版,第215頁。
來源:傅熹年《中國古代建築十論》,複旦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
唐代“南衙北司”
宮廷中南衙為宰相官署(如中書省),北司為宦官機構,衍生出政治術語“南衙北司之争”(《舊唐書·宦官傳》)。
來源:《舊唐書》卷一八四,中華書局1975年版。
宋代親王府制
《宋史·輿服志》規定親王邸“南為府門、正廳,北為寝堂及内院”,南北宅界限分明。
來源:《宋史》卷一五四,中華書局1985年版。
“南北宅”不僅是空間劃分,更是宗法制度、陰陽哲學在建築中的物化:
來源:李約瑟《中國科學技術史》第四卷第三分冊,科學出版社2018年版。
結語
“南北宅”作為古代建築的核心範式,深刻反映了中國傳統社會的禮法秩序與文化心理,其影響延續至近代民居布局,成為解讀中國建築倫理的重要符號。
關于“南北宅”的詞義解釋,根據權威資料顯示主要有以下兩種含義:
一、宋代皇室學塾(核心含義) 指宋代專為皇室子弟設立的兩處教育機構,見于、、:
二、天水古民居(地理建築) 指甘肅天水胡氏家族建于明代的官宅建築群,見于:
需注意:第一種為宋代專有名詞,第二種屬地方建築稱謂,實際使用中需結合語境判斷具體指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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