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 代皇室子弟的学塾,有南北两处,故称。《宋史·职官志五》:“ 咸平 初,遂命诸王府官,分兼南北宅教授。南宫者, 太祖 太宗 诸王之子孙处之,所谓睦亲宅也。”
"南北宅"是中国古代建筑文化与礼制结合的产物,特指大型宅邸或宫室建筑群中依据方位和功能划分的南、北两部分区域,具有鲜明的等级秩序与文化内涵。其核心释义与背景如下:
南北宅
指古代贵族府邸或宫苑中,以中轴线为基准划分的南、北两大功能区。
周代礼制雏形
《周礼·天官》载:“辨方正位,体国经野”,奠定了建筑方位与礼法关联的基础。贵族宅邸依“前朝后寝”布局,南为治事之所,北为休憩之地(郑玄注《周礼》)。
来源:中华书局点校本《周礼注疏》卷三十九。
唐代宫城典范
唐代长安太极宫、大明宫均严格遵循南北分区:南宫为皇帝理政的太极殿、两仪殿;北宫为后宫寝殿,如甘露殿(《唐六典·工部》)。
来源:《唐六典》卷七,中华书局1992年版。
明清宅第演化
北京四合院中,坐北朝南的正房(北房)为尊长居所,倒座房(南房)为客房或仆役用房,延续“北尊南卑”的方位等级(梁思成《中国建筑史》)。
来源:梁思成《中国建筑史》,三联书店2011年版,第215页。
来源:傅熹年《中国古代建筑十论》,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唐代“南衙北司”
宫廷中南衙为宰相官署(如中书省),北司为宦官机构,衍生出政治术语“南衙北司之争”(《旧唐书·宦官传》)。
来源:《旧唐书》卷一八四,中华书局1975年版。
宋代亲王府制
《宋史·舆服志》规定亲王邸“南为府门、正厅,北为寝堂及内院”,南北宅界限分明。
来源:《宋史》卷一五四,中华书局1985年版。
“南北宅”不仅是空间划分,更是宗法制度、阴阳哲学在建筑中的物化:
来源:李约瑟《中国科学技术史》第四卷第三分册,科学出版社2018年版。
结语
“南北宅”作为古代建筑的核心范式,深刻反映了中国传统社会的礼法秩序与文化心理,其影响延续至近代民居布局,成为解读中国建筑伦理的重要符号。
关于“南北宅”的词义解释,根据权威资料显示主要有以下两种含义:
一、宋代皇室学塾(核心含义) 指宋代专为皇室子弟设立的两处教育机构,见于、、:
二、天水古民居(地理建筑) 指甘肃天水胡氏家族建于明代的官宅建筑群,见于:
需注意:第一种为宋代专有名词,第二种属地方建筑称谓,实际使用中需结合语境判断具体指向。
抱蔓摘瓜表征不异筹饶丑言吹制达老盗杀逗趁跗蕚连晖浮钟赶趟儿告脱公诉人拐棍馆殿贺旦恒温恨嫌闳宇崇楼蝗莺花艳会客室恚怒毁訿护身符胡威绢降辂江壖椒户决事铿鈜铿锽控持匡励窾郤乐死料玉料子理财硫酸理枉没情趣蒙谷男觋情义三白赏高罚下睢维贴承贴状踢竖同床共枕王守仁忘战必危亡子下餔下款香水兰小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