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見“ 鞭撲 ”。
鞭樸(biān pǔ)是漢語中一個具有特定文化内涵的古代詞彙,其核心含義指用鞭子抽打,具體指代一種以鞭子作為刑具進行責罰的方式。以下從詞典釋義角度詳細解析:
本義與構成
二字組合,“鞭樸”即指用鞭子抽打的行為或刑罰本身。其含義與“鞭撻”、“鞭笞”、“鞭打”相近,但更具書面語色彩和曆史語境感。
詞典釋義
根據權威漢語辭書:
其核心含義清晰,即施行鞭刑或進行鞭打責罰。
用法與語境
文化内涵
“鞭樸”一詞反映了古代社會管理、教育懲戒和司法實踐中普遍使用體罰(尤其是鞭刑)的曆史現象。它是研究古代法律制度、社會倫理和刑罰史的重要詞彙。
參考資料來源:
“鞭樸”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語境中有所差異,以下為詳細解釋:
字面解釋
“鞭”指鞭子,“樸”通“撲”,指木棍或杖擊。合稱指用鞭子或棍棒進行體罰的刑具,也引申為體罰行為本身。
異寫形式
該詞常寫作“鞭撲”,如《國語》《漢書》等文獻中均用“鞭撲”表示刑罰工具()。
家庭教育場景
宋代李觏《安民策》提到“鞭樸不可弛于家”,指家庭中需通過體罰管教子女,強調紀律的必要性()。
國家治理場景
同一文獻指出“刑罰不可廢于國”,主張國家需保留刑罰以維護秩序,此處“鞭樸”象征較輕的刑罰()。
争議性觀點
漢代劉向《說苑·談叢》提出“鞭樸之子,不從父之教”,認為過度依賴體罰可能適得其反()。
“鞭樸”是古代體罰工具的統稱,既用于家庭管教,也作為國家刑罰的組成部分。其含義需結合具體語境分析,且不同文獻對體罰效果存在不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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