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官署名。 東漢 置,掌管選舉、祠祀之事。後改為選部, 魏 晉 以後改稱吏部。參閱《通典·職官五》。
(2).泛指官吏。 宋 葉適 《法度總論三·吏胥》:“吏曹清則庶務舉。” 許地山 《兇手》第一幕:“我是個秀才,你是個吏曹,大哥是個財主。”
“吏曹”是中國古代官制中的重要機構,其核心職能為官吏的選拔、考核與管理。根據《漢語大詞典》釋義,吏曹最初為漢代尚書台下屬分曹之一,主司官員任免事務,後逐漸發展為隋唐時期六部中的吏部前身u{e417}1u{e418}。
從曆史沿革看,吏曹制度可追溯至《漢書·百官公卿表》記載的尚書分曹理事制度。東漢時期,尚書台設六曹,其中“吏曹”專掌二千石官員遷除與勳封事宜,成為中央人事管理機構雛形u{e417}2u{e418}。至魏晉南北朝,《通典·職官志》載其職能擴展至考課、封爵等事務,形成完整的官員管理體系。
該機構在唐代完成制度化轉型,《唐六典》明确記載吏部“掌天下官吏選授、勳封、考課之政令”,下轄吏部、司封、司勳、考功四司。這種組織結構為宋元明清各代所承襲,成為中國古代文官制度的核心構成u{e417}3u{e418}。
值得注意的是,《後漢書·百官志》特别強調吏曹“典選舉事”的特殊地位,其長官尚書仆射直接對皇帝負責。這種垂直管理體系有效保障了中央對地方官員的管控,對維護封建統治秩序具有關鍵作用u{e417}4u{e418}。
在文化影響層面,《文獻通考·職官考》指出,吏曹運作機制中形成的“循資格”選拔制度,既體現儒家“選賢與能”的政治理想,又包含法家“循名責實”的考核理念,成為中國古代政治文化的重要實踐樣本u{e417}5u{e418}。
“吏曹”是中國古代官制中的術語,其含義可從以下兩方面解析:
在廣義語境中,“吏曹”可代指官吏整體。例如宋代葉適提到“吏曹清則庶務舉”,強調官吏清廉對政務的重要性;現代作家許地山在作品中亦用“吏曹”指代官員身份。
以上内容綜合了多個來源的曆史考據,如需進一步考證,可查閱《通典·職官五》等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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