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曲與北曲的合稱。南曲又稱“南詞”,北曲又稱“北詞”,故也合稱為“南北詞”。南曲以 唐 宋 大曲、 宋 詞為基礎,曲調用五音階,用韻以南方(今 江 浙 一帶)語音為标準,有平上去入四聲。聲調柔緩宛轉,以箫笛伴奏。 宋 元 南戲及 明 清 傳奇均以南曲為主。北曲用七音階,用韻以《中原音韻》為準,無入聲。聲調遒勁樸實,以弦樂器伴奏,有“弦索調”之稱。 元 雜劇都用北曲, 明 清 傳奇也采用部分北曲。《九宮大成南北詞宮譜》所收曲牌共二○九四個,其中南曲有一五一三個,北曲有五八一個。是研究“南北曲”音樂最豐富的參考資料。
南北曲是中國傳統戲曲音樂的兩大體系,指南曲與北曲的合稱,主要形成于宋元時期,分别代表南北地域文化的藝術特征。以下從詞義、音樂形态、曆史流變三方面闡釋:
一、詞義溯源與基本概念
“南曲”源于南宋時期的南方戲文,以溫州、杭州為中心,語言基礎為江浙方言,曲調多采用五聲音階(宮、商、角、徵、羽),節奏舒緩,唱腔婉轉細膩;“北曲”發轫于金元時期的北方雜劇,以大都(今北京)為發展核心,語言依托中原音韻,曲調運用七聲音階(含變宮、變徵),節奏緊促,風格剛健豪放。《漢語大詞典》将南北曲定義為“中國古代戲曲音樂的南北兩大流派”。
二、音樂結構與表演差異
三、曆史融合與文化影響
元代後期,南北曲出現“南北合套”的融合現象,如高明《琵琶記》吸收北曲技法,促進明清傳奇劇的發展。至明代,南曲演變為昆山腔,北曲逐漸式微,但其曲牌被吸收入京劇、梆子等劇種,成為傳統戲曲音樂的根基。
(本文核心參考文獻:《中國戲曲音樂集成》《元曲鑒賞辭典》、中國藝術研究院戲曲研究所學術成果)
南北曲是中國宋元時期形成的戲曲音樂分類,指南曲與北曲的合稱,在音樂結構、用韻、風格等方面存在顯著差異。以下為詳細解析:
南北曲是南曲(南詞)和北曲(北詞)的統稱,分别代表宋元時期南方與北方戲曲、散曲所用的曲調體系。南曲以溫州、永嘉為中心,北曲則主要流行于中原及北方地區。
特征 | 南曲 | 北曲 |
---|---|---|
音階 | 五聲音階(宮、商、角、徵、羽) | 七聲音階(含變徵、變宮) |
聲調 | 柔緩宛轉,節奏舒緩 | 遒勁樸實,節奏緊湊 |
伴奏樂器 | 箫、笛等管樂為主 | 琵琶、三弦等弦樂(弦索調) |
用韻标準 | 江浙語音(保留入聲) | 《中原音韻》(無入聲) |
“南北曲”偶爾被引申為地域差異的比喻(如),但此用法非主流,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
提示:若需了解具體作品或曲譜,可參考《九宮大成南北詞宮譜》等古籍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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