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曲與北曲的合稱。南曲又稱“南詞”,北曲又稱“北詞”,故也合稱為“南北詞”。南曲以 唐 宋 大曲、 宋 詞為基礎,曲調用五音階,用韻以南方(今 江 浙 一帶)語音為标準,有平上去入四聲。聲調柔緩宛轉,以箫笛伴奏。 宋 元 南戲及 明 清 傳奇均以南曲為主。北曲用七音階,用韻以《中原音韻》為準,無入聲。聲調遒勁樸實,以弦樂器伴奏,有“弦索調”之稱。 元 雜劇都用北曲, 明 清 傳奇也采用部分北曲。《九宮大成南北詞宮譜》所收曲牌共二○九四個,其中南曲有一五一三個,北曲有五八一個。是研究“南北曲”音樂最豐富的參考資料。
南北曲是中國宋元時期形成的戲曲音樂分類,指南曲與北曲的合稱,在音樂結構、用韻、風格等方面存在顯著差異。以下為詳細解析:
南北曲是南曲(南詞)和北曲(北詞)的統稱,分别代表宋元時期南方與北方戲曲、散曲所用的曲調體系。南曲以溫州、永嘉為中心,北曲則主要流行于中原及北方地區。
特征 | 南曲 | 北曲 |
---|---|---|
音階 | 五聲音階(宮、商、角、徵、羽) | 七聲音階(含變徵、變宮) |
聲調 | 柔緩宛轉,節奏舒緩 | 遒勁樸實,節奏緊湊 |
伴奏樂器 | 箫、笛等管樂為主 | 琵琶、三弦等弦樂(弦索調) |
用韻标準 | 江浙語音(保留入聲) | 《中原音韻》(無入聲) |
“南北曲”偶爾被引申為地域差異的比喻(如),但此用法非主流,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
提示:若需了解具體作品或曲譜,可參考《九宮大成南北詞宮譜》等古籍文獻。
《南北曲》指的是古代中國戲曲中區分南曲和北曲兩個主要曲種的總稱。南曲指的是江南地區(包括蘇州、杭州等)的曲藝形式,以其細膩、柔和的表演風格著稱;北曲是指北京地區的曲藝形式,以其豪放、激情的表演方式而聞名。
《南北曲》的拆分部首和筆畫分别是:“南”(亠+口),“北”(刀+㇒)和“曲”(曰+5)。共計6個筆畫。
據考證,《南北曲》這個詞最早出現在明代中期的文獻中。當時,南、北曲藝開始逐漸形成各自獨特的演唱風格和曲目劇本。在古代文人墨客的筆下,南北曲也成為了他們表達地域文化特色的一個象征。
《南北曲》在繁體字中的寫法為《南北曲》。
在古代漢字寫法中,南北曲的寫法與現代相似,字形上稍有差異。
1. 南北曲藝的風格各具特色,彰顯了不同地域的文化魅力。 2. 演員們通過精湛的技藝,将南北曲中的角色栩栩如生地展現在觀衆面前。
南方、北方、曲藝、曲目、戲曲
南京曲、山東曲、二進宮
西曲、外曲、異曲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