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募人充任官役。 宋 王安石 《上五事書》:“今一旦變之,則使之家至戶到,均平如一,舉天下之役,人人用募……苟不得其人而行,則五等必不平,而募役必不均矣。”參見“ 免役法 ”。
“募役”是中國古代的一種徭役制度,指官府通過招募方式征調民衆承擔勞役,替代傳統的強制征派。以下是詳細解釋:
募役的核心是“募人充任官役”,即官府以雇傭形式招募人員完成公共事務(如修路、治水等),而非按戶籍強制攤派。這一制度與“差役法”形成對比,旨在減少民衆的強制性負擔。
王安石變法中的募役法
北宋時期,王安石推行“免役法”(即募役法),将原本按戶等輪流服役改為征收“免役錢”,再用這筆錢雇傭自願者承擔勞役。此舉意圖實現賦役均平,緩解農民因服役導緻的破産問題。
實施中的争議
王安石在《上五事書》中提到,若執行不當可能導緻“五等(戶等)不平,募役不均”,反映出政策對基層管理能力的依賴。
募役制度體現了古代賦役制度從強制到市場化的過渡嘗試,是研究宋代社會經濟改革的重要案例。更多曆史細節可參考《宋史·食貨志》及王安石變法相關文獻。
《募役》是一個漢字詞語,意為征募和招募士兵。這個詞通常用于形容國家或組織通過各種方式來招募適齡的人員從事軍事工作。
《募役》的部首是“力”,表示與力量、動作等相關。這個字共包含11個筆畫。
《募役》是由漢字“募”和“役”組成的。其中,“募”指的是招募,征集。而“役”則表示勞動和服役。因此,整個詞語的意思即為通過招募人員來服役。
在繁體字中,“募役”的寫法為「募役」。
在古代漢字中,寫作《募役》的常用寫法為「募役」。這種寫法一直沿用至今。
1. 國家對于軍隊的擴充進行了《募役》,以增強國防力量。
2. 組織發起了一次大規模的《募役》行動,希望能招募到更多的志願者。
3. 局勢緊急,我們需要加快《募役》進度,以迅速增加部隊的戰鬥力。
組詞:募兵、募集、役務
近義詞:招兵、召募、征兵
反義詞:解除役、退役、免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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