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不生火作飯;斷炊。 明 都穆 《都公譚纂》卷下:“後其家或不舉火,則釜中悉皆灰泥,間亦有不潔污其中,如是月餘乃息。” 清 蒲松齡 《聊齋志異·陳錫九》:“﹝ 陳錫九 ﹞日不舉火,周全不顧恤。” 清 王韬 《淞隱漫錄·蛇妖》:“甲家固甚貧窶,青黃不接,無所得食,適城中富戶所藏穀,欲覓短傭為舂者,甲乃使妻挈二女往,己則獨居丙舍。值甕中米罄,不舉火者已三日矣。”
不舉火
指不生火做飯,字面意為“不點燃竈火”,引申為停止日常炊事活動。該詞常見于古代文獻,多與守喪、節俗或清貧生活相關,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其文化内涵。
字面含義
“舉火”即生火炊爨,“不舉火”表示停止生火做飯的行為。例如《漢語大詞典》釋為“不生火煮食”,強調日常生活的中斷。
文化引申
寒食節溯源
春秋時晉文公為悼念介子推,下令其忌日禁火,形成“子推割股”典故(見《荊楚歲時記》)。後世演變為寒食節核心習俗。
禮儀規範
《儀禮·士喪禮》規定“三日不舉火”,屬喪葬禮儀制度,體現儒家“哀毀骨立”的孝道觀。
生活場景
可形容清貧無炊的境況,如“家無餘糧,終日不舉火”。
文學修辭
詩詞中借“不舉火”渲染寂寥氛圍,如王維《寒食城東即事》以“禁火空齋冷”暗喻孤寂。
權威參考來源
“不舉火”是一個漢語詞彙,主要含義及用法如下:
字面解釋
指“不生火做飯”或“斷炊”,常用于形容因貧困或其他原因無法生火做飯的情況。例如清代蒲松齡在《聊齋志異》中描述:“日不舉火,周全不顧恤”(),即因貧困而斷炊。
引申場景
在古籍中多用于描寫生活困頓的狀态。如清代王韬提到某家庭因糧食短缺,“不舉火者已三日矣”(),強調經濟拮據下的艱難處境。
在喪葬禮儀中,“不舉火”指治喪期間遵循傳統習俗,三天内不動煙火。此時鄰裡會送粥接濟,如《禮記·問喪》記載:“不舉火,故鄰裡為之糜粥以飲食之”(),體現了古代互助的禮俗。
部分資料(如)提到“不舉火”可比喻“不生氣”,但此說法未見于多數權威文獻,可能為引申或誤用,建議結合具體語境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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