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能在望日(舊曆每月十五日)朝參的官員。《宋史·禮志十九》:“在京朝官以上,朔望一朝紫宸,為朔參官、望參官,遂為定制。”
望參官是唐宋時期特有的官職稱謂,指五品以上、按規定必須參加每月初五、十一、二十一、二十九日(或替代日)常朝觐見皇帝的官員。其核心含義可從字義與制度背景兩方面解析:
“望參官”特指五品及以上,需在每月特定日期(含望日)參加常朝的高級官員。其身份區别于兩類群體:
此制源于唐代朝參制度的分級管理,宋代沿襲并細化。據《宋史·禮志》載,宋真宗時期規定:
“文武官五日一赴起居,六參、望參、朔參并依舊制。”
此處明确将“望參”與“六參”(常參)、“朔參”(每月初一朝見)并列,成為定制。
清代學者趙翼在《陔餘叢考·卷二十七》中考證:
“宋制,文武朝官,五日一赴起居……其五品以上,則又有望參、朔參之禮。”
印證了五品以上官員需履行“望參”義務的等級差異。
“望參官”體現了古代官僚體系的等級森嚴與時間儀式化特征。通過固定朝參頻率區分官員身份,既強化皇權威儀,也維系了朝廷運轉的秩序。這一稱謂是研究唐宋職官制度與宮廷禮儀的重要切入點。
參考資料來源:
“望參官”是中國古代官員朝參制度中的特定稱謂,具體解釋如下:
基本定義
指在望日(農曆每月十五日)參加朝參的官員。這一制度将官員的朝見時間按月份中的特定日期劃分,以規範朝廷禮儀。
曆史背景與出處
該制度在宋代被明确記載于《宋史·禮志十九》:“在京朝官以上,朔望一朝紫宸,為朔參官、望參官,遂為定制。”。說明當時在京任職的官員需在朔日(初一)和望日(十五)分别參與朝會,形成“朔參官”與“望參官”的區分。
制度特點
相關術語
總結
“望參官”體現了古代官僚體系對時間與禮儀的嚴格劃分,其制度化的記載反映了宋代中央集權下朝會禮儀的成熟。如需進一步了解,可查閱《宋史》或相關典章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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