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彈撥樂器的彈撥木片。《舊唐書·音樂志二》:“舊琵琶皆以木撥彈之, 太宗 貞觀 中始有手彈之法,今所謂搊瑟琶者是也。”
木撥是漢語中一個具有曆史特質的複合名詞,其本義指“木制的撥動工具”,主要用于描述古代彈撥樂器(如古琴、瑟等)的演奏器具。據《中國古代樂器考》記載,木撥最初以硬木雕刻而成,形制扁平,頂端呈圓弧狀,長度約三寸,是唐宋時期弦樂器演奏的重要配件。
從構詞法分析,“木”為材質限定詞,強調器具的制作原料;“撥”為動作核心,既指代“撥動琴弦”的演奏技法,也延伸為完成該動作的專用工具。《漢語大詞典》收錄該詞時特别注明其作為專業術語的樂器屬性,與泛指撥動行為的“木撥”形成語義區分。
在音樂考古領域,河南博物院藏唐代彩繪坐部伎樂俑中可見樂師手持木撥奏琴的實物造型,印證了《新唐書·禮樂志》中“奏鳳首箜篌,以木撥彈之”的文獻記載。這種演奏方式至元代逐漸被指彈技法取代,使木撥成為研究唐宋音樂形态的重要物證。
“木撥”是漢語詞彙,主要用于描述傳統彈撥樂器中的演奏工具。以下是詳細解釋:
“木撥”指彈撥樂器使用的木質撥片,用于撥動琴弦發聲。該詞最早見于《舊唐書·音樂志二》,記載琵琶最初用木撥演奏,唐太宗時期才出現手彈技法。
木
撥
唐代琵琶演奏曾普遍使用木撥,直到貞觀年間才逐漸被手彈技法取代,這一變革在《舊唐書》中有明确記載。
現代部分傳統樂器(如三弦、日本琵琶)仍保留使用木撥或類似撥片的演奏方式,體現古法傳承。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樂器的木撥形制或演奏技法,可參考《舊唐書》原文或音樂史相關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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