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親眼看到。 漢 王充 《論衡·說日》:“ 魯 史目見,不空言者也,雲與雨俱,雨集于地。” 唐 韓愈 《故太學博士李君墓志銘》:“在文書所記及耳聞相傳者不説,今直取目見、親與之遊而以藥敗者七六公以為世誡。” 宋 蘇轼 《蘇州姚氏三瑞堂》詩:“ 楓橋 、 三瑞 皆目見,天意宛在 虞鰥 後。”《二刻拍案驚奇》卷十四:“﹝ 向士肅 ﹞後來常對親友們説此目見之事,以為笑話。”
“目見”是一個漢語詞語,指“親眼看到”,強調親身經曆或直接觀察的重要性。以下是詳細解釋:
“目見”強調通過直接觀察獲取真實認知,常用于學術考證、文學表達及日常強調親身經曆的場景。如需更多例句或曆史用例,可參考《論衡》《二刻拍案驚奇》等文獻。
《目見》是一個常用的詞彙,在日常生活中表示“親眼所見”、“親自目擊”的意思。它用來形容自己直接觀察到某種情況或事件,意味着信息的來源可靠,具有說服力。
《目見》這個詞由兩個部首組成:目(mù)和見(jiàn)。它的總筆畫數為12,其中目的筆畫數為5,見的筆畫數為7。
《目見》一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漢語,是在古代文字的基礎上發展而來的。在古代,人們通過觀察和目擊來獲取信息,因此産生了這個詞彙并逐漸在漢語中廣泛使用。
《目見》是《目見》的繁體字寫法,它在一些繁體字國家和地區如台灣、香港等仍然被廣泛使用。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中,目的形狀是兩個眼珠的形象,表示眼睛,而見的形狀代表了目擊、看到的意思。
1. 我親自目見了他的成功,他确實是個了不起的人。
2. 我目見那起事故的發生,現場情況非常嚴重。
- 目擊者:指親眼看到或親自經曆某事件的人。
- 目睹:指親眼看到某事物的發生或存在。
- 目睹者:與目擊者意義相同。
- 親眼所見
- 親自目擊
- 見證
- 傳聞
- 聽說
- 二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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