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唐 宋 官員考績升遷的制度。 唐 時文武官吏由州府和百司官長考核,分九等注入考狀,期滿根據考績決定升降,并經吏部和各道觀察使等複驗,稱“磨勘”。 宋 代設審官院主持此事。《舊五代史·唐書·莊宗紀五》:“戊午,詔應南郊行事官,并付三銓磨勘,優與處分。” 宋 範仲淹 《答手诏條陳十事》:“今文資三年一遷,武職五年一遷,謂之磨勘。” 宋 王明清 《揮麈後錄》卷二:“ 唐 制,郊祀行慶,止進勳階, 五代 肆赦,例遷官秩,本朝因之。 孫何 、 耿望 言其非制,定三年磨勘進秩之法。”《續資治通鑒·宋真宗鹹平四年》:“審官院初引對京官於 崇政殿 ,遷秩有差。京朝官磨勘引對自此始。”
(2).科舉時代對鄉、會試卷派翰林院儒臣等複核,稱“磨勘”。 清 陶福履 《常談·磨勘》:“ 唐 開元 二十五年,禮部侍郎 姚亦 奏請應試進士等唱第訖,其所試雜文及策送中書門下詳覆。此磨勘所由昉也。國朝 康熙 四十一年壬午科,始磨勘鄉試硃墨卷。 乾隆 元年,戶部侍郎 李紱 奏請增派翰、詹、科、道官磨勘。”
(3).查核。《太平廣記》卷三八○引 唐 谷神子 《博異志·鄭潔》:“或十日方一去,但雲磨勘文案未畢,所言受罪亦不見其餘,但拷問科決而已。” 宋 範仲淹 《再奏辯滕宗諒張亢》:“一面勘鞫幹連人,并将已取到 慶州 錢帛文帳磨勘。”
(4).反複琢磨;鑽研。 明 李東陽 《麓堂詩話》:“但憶與 彭民望 作悲秋長律七言四十韻,不欲重用一字,已乃令亡弟 東山 細加磨勘,有一字乃復易之。” 明 高攀龍 《答顧泾陽先生論格物》:“但子細磨勘,似説得稍闊。” 清 黃宗羲 《明儒學案·太常王塘南先生時槐》:“ 塘南 之學,八十年磨勘至此,可謂洞澈心境者矣。”
“磨勘”是一個多義詞彙,主要應用于古代政治與科舉制度中,其含義可歸納如下:
唐宋時期的考核機制
唐代:官員由州府或直屬長官考核功過行能,分為九等記錄于“考狀”。任期結束後,吏部與觀察使複驗考績,決定升降,稱為“磨勘”。
宋代:設“審官院”專管官員考課,形成制度化流程,防止申報不實或升降不當。
流程與目的
通過量化考核(如政績、任期)決定官員晉升或降黜,例如《唐文拾遺》記載唐德宗通過磨勘審核内侍官階位。
適用範圍
明清時期對鄉試、會試試卷的複查,由翰林院官員核查内容、書法是否符合規範,防止舞弊或疏漏。
具體操作
例如明代黃佐《翰林記》提到“評駁進呈試錄”,清代延續此制度。
查核與驗證
廣義指對事務的反複核查,如宋代經濟監督中的審查。
學術鑽研
清代黃宗羲《明儒學案》中“磨勘”被引申為推究學問、反複琢磨的治學态度。
“磨勘”的核心是古代制度化的審核機制,既用于官員政績考核(唐宋),也用于科舉公正性保障(明清),後衍生出廣義的查核與鑽研含義。不同時期的具體操作和側重點有所差異,需結合曆史語境理解。
磨勘,是一個漢語詞彙,常用作動詞,意為推敲、琢磨(物事の意味・道理を考えて、きめの細かい點まで調べること)。該詞由磨和勘兩個漢字組成。
磨字的部首是石,磨字的總筆畫數為11;勘字的部首是刀,勘字的總筆畫數為8。
磨勘一詞起源于古代刻石文化,古人用石器刻寫文字時需要仔細推敲字的形狀和意義,以确保刻下來的文字準确無誤。因此,磨勘逐漸演變成為表示仔細考察、深入研究的意思。
磨勘的繁體寫法為「摩刊」。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中,磨字和勘字的形狀與現代有一些差别。在古代,磨字的形狀是「麻」加上「石」,勘字的形狀是「勹」加上「力」。
1. 他對這個問題進行了磨勘,确定了正确答案。 2. 經過多次磨勘,他終于解決了這個難題。
磨床、磨砂、磨刀、勘察、勘驗、勘測
思考、研究、推敲、琢磨、分析
輕率、草率、隨意、敷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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