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緊急措施是指在突發緊急情況下,為應對危險、降低損失或保障安全而采取的臨時性、強制性或專業性的應急行動。以下是其詳細解釋:
需滿足以下前提:
例如《民法典》規定緊急醫療措施的實施條件(),《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明确醫療機構的緊急處置權限()。
如需了解具體案例或更詳細法規,可參考來源網頁中的完整内容。
緊急措施是指在緊急情況下采取的應急手段或行動,以應對突發事件或不可預料的情況。
拆分部首和筆畫:
緊 - 部首:糸(纟) 筆畫:11
急 - 部首:心 筆畫:9
措 - 部首:扌 筆畫:12
施 - 部首:斤 筆畫:4
來源:
《緊急措施》一詞最早出現在《列甯全集》第五十三卷的第五篇文章中,後來逐漸被廣泛使用。
繁體:
繁體字為「緊急措施」。
古時候漢字寫法:
在古代,「緊急措施」的寫法與現代略有不同,如「急」字在古代會寫作「疾」,而「措」字會寫作「挫」或「捽」。
例句:
1. 遇到緊急情況時,我們必須迅速采取合理的緊急措施。
2. 在地震發生時,政府立即啟動了緊急措施,以确保民衆的安全。
組詞:
1. 緊急救援
2. 緊急情況
3. 緊急求助
4. 應急措施
近義詞:
1. 應急措施
2. 臨時辦法
3. 緊迫行動
反義詞:
1. 長遠規劃
2. 預防措施
3. 緩慢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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