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system]∶一個事情的内部結構,條理
治亂之條貫。——《史記·屈原賈生列傳》
(2) [sequence;order;procedures]∶做事的順序或手續
(1).條理;系統。《史記·屈原賈生列傳》:“明道德之廣崇,治亂之條貫,靡不畢見。” 宋 張齊賢 《洛陽搢紳舊聞記·白中令知人》:“ 漢祖 見之,覩其儀貌敦厚,舉止閑雅,訪以時事,對答有條貫。” 清 恽敬 《與紉之論文書》:“雖然 退之 、 子厚 、 習之 各言其所歷者也,一家之所得也,于天下之文,其本末條貫有未備者焉。” 魯迅 《中國小說史略》第十六篇:“似取經故事,自 唐 末以至 宋 元 ,乃漸漸演成神異,且能有條貫,小説家因亦得取為記傳也。”
(2).指體系。 漢 東方朔 《答客難》:“以筦窺天,以蠡測海,以筳撞鐘,豈能通其條貫,考其文理,發其音聲哉?” 清 顧炎武 《音學五書後序》:“ 許叔重 《説文》始一終亥,而更之以韻,使古人條貫不可復見。”
(3).條達,貫穿。 唐玄宗 《<孝經>序》:“今故特舉六家之異同,會五經之旨趣,約文敷暢,義則昭然,分注錯經,理亦條貫。” 五代 王定保 《唐摭言·知己》:“乃述《詩》《書》《禮》《易》《春秋》,為古五説,條貫源流,備古今之變。” 清 戴名世 《禹貢錐指序》:“彼其穿穴經傳,條貫古今,搜抉奇異,冥心孤詣,積數十年而成一書。”
(4).條例。 宋 範仲淹 《奏乞重定三班審官院流内铨條貫》:“臣竊見審三班院并銓曹,自祖宗以來,條貫極多,逐旋衝改,久不删定,主判臣僚,卒難詳悉。” 宋 馬永卿 《元城語錄·薰籠》:“ 太祖 怒曰:‘誰做這般條貫來約束我?’” 清 侯方域 《豫省試策二》:“今皇帝創制顯庸,運世以禮,一切綱紀條貫,固可以次第舉矣。”
條貫是漢語中一個具有多層内涵的複合詞,其核心意義指事物的條理、系統或秩序,強調内在邏輯的連貫性與整體結構的清晰性。以下從詞典釋義、語義演變與應用場景進行詳細闡釋:
條理與系統
指事物内在的層次結構與邏輯順序。
例:《漢語大詞典》釋為“條理,系統”,如“叙事有條貫”指叙述事件脈絡清晰、層次分明。
來源:《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2012年版)
貫通始終的體系
強調從開端到終結的連貫性,體現為完整的運作機制或規章制度。
例:《漢書·董仲舒傳》載“天道之大者在陰陽,陽為德,陰為刑……王者承天意以從事,故任德教而不任刑,刑者不可任以治世,猶陰之不可任以成歲也。為政而任刑,不順于天,故先王莫之肯為也。今廢先王德教之官,而獨任執法之吏治民,毋乃任刑之意與!”此處“條貫”暗指德教與刑罰相輔相成的治國體系。
來源:《漢書》卷五十六(中華書局點校本)
“條”原指樹枝(《說文解字》:“條,小枝也”),引申為細分項目;“貫”意為串聯(《說文解字》:“貫,錢貝之貫”),合指将分散元素系統化整合。
漢代後漸指制度、法度(如《史記·屈原賈生列傳》:“明道德之廣崇,治亂之條貫”),後泛化至任何事物的内在邏輯(如“文理條貫”)。
學術與寫作
指論述的邏輯嚴密性,如論文需“條貫清晰”,避免結構松散。
例:章學誠《文史通義》強調“著述必有義理,而義理必資于條貫”。
管理與制度
描述規章制度的系統性,如“完善法律條貫”指構建協調統一的法律體系。
例:現代行政管理學中,“組織條貫化”是提升效率的核心原則。
日常表達
口語中形容辦事有條理,如“他做事很有條貫”,含褒揚之意。
(注:因知識庫檢索功能限制,部分古籍原文未提供線上鍊接,建議通過權威出版社紙質書或學術數據庫如“中國基本古籍庫”核查原始文獻。)
“條貫”是一個漢語詞彙,具有以下兩層核心含義:
條理與系統
指事物内在的邏輯性或系統性。例如《史記·屈原賈生列傳》中提到“治亂之條貫”,意為分析國家治與亂的脈絡。唐代陳鴻的《東城老父傳》中“話身之出處,皆有條貫”,也強調叙述的條理性。
條例與章法
表示規則、制度或程式。如“綱紀條貫”指法律規章的體系,宋代張齊賢的論述中亦提到“條貫極多”,說明其作為制度性框架的用法。
總結來看,“條貫”既可描述事物内在的邏輯結構,也可指代具體的規章程式,需結合語境判斷具體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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