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字。 宋 惠洪 《冷齋夜話·東坡屬對》:“又登 望海亭 ,柱間有擘窠大字。”《明史·文苑傳四·王稚登》:“四歲能屬對,六歲善擘窠大字。” ********* 《一個白日夢》:“那威風凜凜的稻草人式的構造物,和它上面更威風的藍地白書的八個擘窠大字:頂天立地,繼往開來。也不知道是出自誰人的手筆。”
擘窠大字是漢語中一個具有特定文化内涵的書法術語,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三方面闡釋:
指以固定界格書寫、字形方正飽滿的大字。
“擘窠”原指篆刻印章時刻畫的方格線(擘:劃分;窠:框格),引申為書寫時預設的界格規範。此類字體需嚴格遵循格内空間布局,故結構嚴謹、氣勢雄渾,常見于匾額、碑刻等莊重場合。
(來源:《漢語大詞典》第二版,商務印書館,釋義參考“擘窠書”條目)
單字尺寸通常超過寸餘(約3-5厘米),需以提腕或懸肘技法書寫,強調筆力沉厚、骨肉勻稱。
字間疏密需依界格協調,整體呈現“行列有序、端莊凝重”的視覺效果,代表書體如顔真卿楷書碑刻。
(來源:《中國書法大辭典》,香港中華書局,相關技法論述)
該詞最早見于宋代文獻,如米芾《海嶽名言》載:“篆籀各隨字形大小,故知百物之狀,活動圓備,各各自足,隸始有擘窠大字。”
明清時期廣泛應用于皇家建築匾額(如故宮“太和殿”匾)、摩崖石刻(如泰山經石峪),成為彰顯威儀的重要載體。
(來源:《辭源》第三版,商務印書館,曆史用例考釋)
權威參考依據
本文釋義綜合以下典籍:
“擘窠大字”是書法術語,指用特定技法書寫的大字,常見于匾額、摩崖石刻等場景。以下是詳細解釋:
若需進一步了解具體碑刻案例或技法細節,可參考書法史相關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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