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見贈。 唐 元稹 《酬盧秘書》詩序:“予自 唐 歸京之歲,祕書郎 盧拱 作《喜遇白贊善學士》詩二十韻,兼以見貽。” 魯迅 《書信集·緻許壽裳》:“《新青年》第二期已出,别封寄上。今年群益社見贻甚多,不取值,故亦不必以值見返耳。”
“見贻”是一個文言詞彙,其含義需結合具體語境分析,以下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的解釋:
1. 基本含義 “見贻”意為“被贈予”或“被給予”,其中“見”表示被動(相當于“被”),“贻”指“贈送”。這一用法在古代文獻中較常見,例如:
2. 語義擴展 “贻”本身有雙重含義:
3. 常見誤解辨析 部分非權威資料(如)将其解釋為“接受批評”,這屬于誤讀。正确理解應基于“贻”的“贈送”本義,而非“指責”的引申義。
建議:閱讀文言文時,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見贻”是單純表示“被贈予”,還是隱含“遺留影響”等引申義。
見贻(jiàn yí)是指見到人家的賞賜或禮物。有時也用來表示向他人獻上的禮物。
見贻的拆分部首是見(jiàn)和貝(bèi),其中見為左邊部首,貝為右邊部首。
筆畫數目:見部4畫,貝部6畫,共10畫。
見贻源于《論語·季氏》:“見賢思齊焉,見不賢而内自省也。”
繁體字為「見贻」。
在古代,「見贻」的寫法與現代略有不同。貝的部分在上方标示了“金”字,用來強調財富價值。
1. 我昨天去朋友家作客,得到了他的見贻。
2. 出席婚禮時,我們都習慣性地帶來見贻,祝福新婚夫婦。
組詞:贻反,贻害。
近義詞:見物。反義詞:見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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