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aoital officials] 古代京師的地方長官
京兆尹鄭叔則。——唐· 柳宗元《柳河東集》
(1). 漢 代京畿的行政區域,為 三輔 之一。在今 陝西 西安 以東至 華縣 之間,下轄十二縣。後因以稱京都。見 清 顧祖禹 《讀史方輿紀要·陝西二·西安府》。《漢書·地理志上》:“ 京兆尹 ,故 秦 内史 , 高帝 元年屬 塞國 ,二年更為 渭南郡 ,九年罷,復為 内史 。 武帝 建元 六年分為 右内史 , 太初 元年更為 京兆尹 。”亦省稱“ 京兆 ”。 唐 張說 《萬泉縣主薛氏神道碑》:“魂兮何歸?京兆之野。” 陳世宜 《秋柳和漁洋》詩之二:“走馬忽空京兆市,嫁衣重檢 小蠻 箱。”
(2).官名。 漢 代管轄 京兆 地區的行政長官,職權相當于郡太守。後因以稱京都地區的行政長官。《漢書·百官公卿表上》:“内史, 周 官, 秦 因之,掌治京師。 景帝 二年分置左﹝右﹞内史。右内史 武帝 太初 元年更名京兆尹。” 唐 韓愈 《司徒許國公神道碑銘》:“其葬物,有司官給之,京兆尹監護。”亦省稱“ 京兆 ”。《漢書·張敞傳》:“ 敞 為京兆,朝廷每有大議,引古今,處便宜,公卿皆服,天子數從之。” 唐 韓愈 《與祠部陸員外書》:“有 韋羣玉 者,京兆之從子,其文有可取者,其進而未止者也。”
京兆尹是中國古代行政體系中具有特殊地位的地方官職,其内涵可從以下五方面解析:
一、詞源與職官定位 "京兆"二字源自《詩經·大雅》"以居鎬京"的記載,意為天子所居之地。"尹"在《說文解字》中釋為"治也",合稱即指管理京畿地區的最高行政長官。《漢書·百官公卿表》記載,該官職始設于漢武帝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秩二千石,位列九卿,統轄京畿十二縣。
二、曆史沿革
三、職掌範疇
四、文化意象 在文學作品中形成"京兆畫眉"典故,見于《漢書·張敞傳》,後世詩詞常引為夫妻恩愛的象征。白居易《贈友》詩雲:"京師四方則,多士如星繁。借問京兆尹,今年幾人存?"
五、現代遺存 北京現存"京兆尹"石刻位于國子監街,為清代遺物,1984年被列為北京市文物保護單位。
班固. 漢書[M]. 北京: 中華書局, 1962. 劉昫. 舊唐書[M]. 北京: 中華書局, 1975. 允祹. 欽定大清會典[M]. 台北: 商務印書館, 1983. 白居易. 白氏長慶集[M]. 北京: 文學古籍刊行社, 1955. 北京市地方志編纂委員會. 北京志·文物卷[M]. 北京出版社, 2006.
“京兆尹”是中國古代官職名,主要職能是管理京畿地區(首都及其周邊)。以下是詳細解釋:
先秦至漢初
周代稱“内史”,秦代沿用此職,負責京師行政。漢武帝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改右内史為京兆尹,與左馮翊、右扶風合稱“三輔”,共同治理長安及周邊地區。
三國至隋唐
三國魏時改稱“京兆郡太守”,隋唐恢複“京兆尹”名稱,并增設“少尹”輔助管理。
核心職責
特殊地位
京兆尹是中央集權制度下京畿治理的關鍵職位,其演變反映了古代行政體系的調整。例如,漢代通過“三輔”分權加強京師管理,唐代增設少尹則體現職能細化。
(以上信息綜合自等權威來源,部分細節可參考《漢書·地理志》等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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