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麋的生肉。《禮記·内則》:“麋腥、醢、醬。” 孔穎達 疏:“腥謂生肉,言食麋生肉之時,還以麋醢配之。” 孫希旦 集解:“麋腥,謂生切麋肉,以醢釀之。”
麋腥是古代漢語中特指麋鹿肉類的生食形态,該詞由“麋”(麋鹿)與“腥”(生肉)複合構成。據《周禮·天官·庖人》記載:“凡用禽獻……麋腥。”鄭玄注雲:“腥,謂生肉。”此處“麋腥”即指未經烹煮的麋鹿肉,屬于周代祭祀或宴飨禮儀中的特定祭品。
從構詞法分析,“麋腥”屬于偏正結構名詞,核心語義聚焦于動物肉類的生食屬性。漢代經學家鄭衆在《周禮解诂》中強調“麋鹿冬夏異居,其肉鮮肥”,側面印證了該物種在古代飲食文化中的特殊地位。清代考據學家孫诒讓在《周禮正義》中進一步考證,指出“腥”在禮制中與“腍”(熟肉)形成對立概念,共同構成古代祭品體系的重要分類标準。
現代漢語研究中,該詞被收錄于《古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2020年版),釋義為“麋的生肉”,并标注其語用範疇主要見于先秦文獻。中國社科院語言研究所《古代漢語詞典》(第2版)則補充說明,該詞在漢代以後逐漸退出日常用語,轉化為特定曆史語境下的專業術語。
“麋腥”是一個漢語詞語,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綜合解析:
基本含義
指麋鹿的生肉,常見于古代文獻記載。例如《禮記·内則》提到“麋腥、醢、醬”,孔穎達疏注解釋為“腥謂生肉”,即食用麋鹿生肉時需搭配醢(肉醬)和醬調味。
古代飲食文化中的用法
根據孫希旦的《禮記集解》,麋腥需經過“生切麋肉,以醢釀之”的處理,說明古代對生食的加工方式。這反映了先秦時期肉類烹饪與調味的搭配習俗。
引申含義
部分現代詞典(如查字典)将其引申為“氣味濃烈、刺鼻”,可能因生肉易腐敗産生腥味,故衍生出形容惡臭或令人不適氣味的用法。但此用法較少見于古籍,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
文字構成
“麋”指麋鹿(四不像),“腥”本義為生肉或血腥味,組合後既指具體食材,也可通過聯想擴展為氣味描述。
該詞核心含義為麋鹿生肉,屬古代飲食專稱;現代引申義需謹慎使用,建議優先依據文獻原意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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