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征收供祭祀用的犧牲。《禮記·曲禮下》:“凡家造,祭器為先,犧賦為次,養器為後。” 鄭玄 注:“大夫稱家,謂家始造事。犧賦,以稅出牲。” 孔穎達 疏:“賦斂邑民供出牲牢,故曰犧賦。”
“犧賦”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具體解釋如下:
“犧賦”指征收供祭祀用的牲畜,其中“犧”特指祭祀時使用的純色牲畜,“賦”表示征收賦稅的行為。
經典出處
該詞最早見于《禮記·曲禮下》:“凡家造,祭器為先,犧賦為次,養器為後。”
字義拆解
在古代禮制中,祭祀是重要活動,需嚴格準備祭品。“犧賦”屬于大夫階層操辦的祭祀流程,優先級僅次于制作祭器,高于日常用具。這種制度反映了古代“國之大事,在祀與戎”的社會觀念。
如今“犧賦”一詞已不常用,主要用于研究古代禮儀、賦稅制度或文獻注解。
犧賦是一個合成詞,由兩個部分組成,包括“犧”和“賦”。
“犧”是由“牛”部首組成,筆畫數為7;“賦”是由“貝”部首和“言”部首組成,筆畫數為12。
“犧賦”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祭祀儀式。在古代,人們常常通過祭祀牛羊等牲畜,向神明表達敬意和祈禱。這種祭祀活動被稱為“犧牲”。而“賦”則表示贈送、賦予的意思。因此,“犧賦”原指祭祀時贈送給神明的物品,後來擴展為用于表達贈予的意思。
在繁體漢字中,犧賦的寫法保持不變。
根據甲骨文和金文的研究,古時候漢字寫作“祓”的形狀和“賦”的形狀稍有不同。
1. 他對這個項目的犧賦給予了巨大的支持和幫助。
2. 作為對他們勇敢救人行為的獎勵,社區為他們頒發了一份特别的犧賦。
賦予、賦權、賦能、犧牲、犧牲品
贈與、饋贈、奉獻、施予
索取、剝奪、拒絕、不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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