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的行為。《易·繫辭下》:“因貳以濟民行,以明失得之報。”《晏子春秋·問下二五》:“政教錯,而民行有倫矣。”
“民行”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人民的行為”,具體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現代語境中,“民行”多用于學術或文化讨論,分析曆史民風或社會行為模式,較少出現在日常口語中。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典文獻中的具體用例,可參考《易經》《晏子春秋》及宋代詩詞。
民行是一個漢語詞語,可以指代民衆的行為、舉止、活動,也可以表示人民的征行、徒行。
民行的偏旁部首分别是"⺠"(冖)和"⺡"(行)。
根據《康熙字典》的解釋,行字的總筆畫數量為10劃。
民行這個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先秦時期的《尚書·禹貢》中,原指古代行走者之間的交流與傳遞行為。
繁體字“民行”在繁體字書寫中仍然保持着相同的形态。
在古代漢字書寫中,行的字形與今天大緻相似,但在結構上稍有區别。在篆書和隸書時期,行字以草書形式(行楷)呈現,字形筆畫較為簡潔,筆劃相對筆畫較少。
1. 他的民行淳樸、實在,受到了大家的贊賞。
2. 在這個假期,我們全家決定進行一次郊遊,感受大自然的民行。
1. 民主(mín zhǔ):指民衆對政權和國家事務參與的權利和方式。
2. 行動(xíng dòng):指人們為了實現某種目标而采取的具體舉動。
3. 征行(zhēng xíng):指出征作戰、行軍的行為。
4. 民俗(mín sú):指民間流傳的有關風俗習慣、傳統節日等的内容。
1. 近義詞:舉動、動作、行徑。
2. 反義詞:靜止、停頓、不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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