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廣施。 漢 劉向 《新序·節士》:“《書》曰‘旁施象刑惟明’,及 禹 不能。”今本《書·益稷》“旁”作“方”。 孔 傳:“方,四方也。”《三國志·魏志·武帝紀》:“旁施勤教,恤慎刑獄。” 晉 張華 《晉宗親會歌》:“降禮崇親戚,旁施協族姻。” 唐 王勃 《梓州慧義寺碑銘》:“眷香城而側席,懷妙葉而旁施。”
“旁施”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páng shī,其核心含義在不同語境中存在兩種解釋,需結合權威來源和文獻用例辨析:
基本釋義
指廣泛地實施、普遍地給予,常見于古代文獻,屬中性或褒義表達。
文獻例證
建議參考《漢語大詞典》或權威古籍注疏進一步确認具體用例。
《旁施》是一個漢字詞語,意為在旁邊施行,表示在某人或某事物的旁邊進行施行或采取某種措施。
《旁施》這個詞可以拆分成兩個部首:⺆(舌)和⺊(斤),共計7個筆畫。
《旁施》一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的施政實踐中。繁體字為「旁施」。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經曆了多次演變,包括《旁施》這個詞,在不同時期的寫法可能有所差異。
1. 為了提高學生的學習興趣,老師對教學方法進行了旁施。
2. 政府在推動經濟發展的同時,也要對社會福利進行旁施。
衍生自《旁施》的一些組詞:旁證、旁觀、旁敲側擊、引經據典。
與《旁施》意義相近的詞語:旁及、旁門左道、旁征博引、旁引曲證。
與《旁施》意義相反的詞語:正面施行、直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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