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訴說。《天雨花》第一回:“婆婆聽了回言答:公子今朝聽訴聞。”
“訴聞”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sù wén,其基本含義為“訴說”,即通過言語或文字表達内心的情感、想法或經曆。以下是詳細解釋:
部分低權威來源提到“訴聞”可能指“告發他人過失”(如),但高權威網頁(如漢典、滬江詞典)均以“訴說”為核心釋義,且《天雨花》的用例更支持後者。因此,主流解釋應以“訴說”為準。
該詞在現代漢語中使用頻率較低,多出現于古典文學或特定語境中,需結合上下文理解具體含義。
訴聞是一個漢字詞語,常用于表達向人告知某種消息或傳達某種情況。它可以被理解為“告知”、“告訴”或“傳達”等含義。
訴聞是一個由兩個部首組成的漢字。其中,“訴”字的部首是“讠”(讠部),它表示與說話、言語相關的意思;而“聞”字的部首是“門”(門部),表示與門戶、知覺相關的意思。
訴字的總筆畫數為7畫,其中,“讠”部占據4畫,而“斥”部占據3畫。聞字的總筆畫數為11畫,其中,“門”部占據3畫,而“文”部占據8畫。
訴聞這個詞源于漢語,并且是現代漢字。它沒有對應的繁體形式,因為在繁體字中,一般使用“冢聞”來表示此詞。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與現代略有不同。以訴聞為例,古時的寫法為“訴聞”或“訴閿”。
1. 他訴聞了一些重要的消息。
2. 我将要訴聞給他這個好消息。
1. 訴求:表示向他人請求或要求某種事物的行為。
2. 訴訟:指通過法律途徑解決争議或糾紛的過程。
3. 聞訊:表示聽到有關某事的消息或情況。
1. 告知:表示向他人傳達或告訴某種消息或情況。
2. 傳達:表示向他人傳遞某種意思、消息或情況。
3. 告訴:表示向他人述說某種消息或情況。
1. 不聞:表示沒有聽到或了解某種消息或情況。
2. 不訴:表示不向他人傳達或告訴某種消息或情況。
3. 閉口:表示保持沉默、不表達或不告知某種消息或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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