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瑟。《史記·貨殖列傳》:“女子則鼓鳴瑟,跕屣,遊媚貴富,入後宮,徧諸侯。” 南朝 梁 江淹 《麗色賦》:“女乃耀 邯鄲 之躧步,媚 北裡 之鳴瑟。” 南朝 梁簡文帝 《金錞賦》:“應南鬥之鳴瑟,雜 西漢 之金丸。”
"鳴瑟"是漢語中具有深厚文化内涵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三個維度解析:
一、器物本源 "鳴瑟"由"鳴"(發聲)與"瑟"(弦樂器)構成,特指二十五弦的傳統彈撥樂器演奏狀态。《漢語大詞典》将其定義為"彈奏瑟琴的動作及聲響"。據《禮記·明堂位》記載,瑟作為雅樂重器,其"清濁相濟,足以通神明",印證了鳴瑟在禮樂體系中的特殊地位。
二、文學意象 在古典詩文中,鳴瑟常作為意境營造的重要元素。李商隱《錦瑟》"錦瑟無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華年",通過鳴瑟意象構建追憶往昔的抒情空間(《全唐詩》卷539)。《史記·廉頗蔺相如列傳》記載秦王"鼓瑟"而趙王"鳴瑟"的外交場景,則賦予其政治博弈的隱喻功能。
三、文化象征 《周禮·春官》将瑟列為"八音"之一,鳴瑟行為暗含"禮樂教化"的儒家倫理。漢代《白虎通義》特别強調"瑟者,啬也,閑邪存誠",将樂器演奏提升至道德修養層面。這種禮樂傳統在《樂府詩集》收錄的燕射歌辭中得到充分體現,形成"鳴瑟高堂,以彰德音"的儀式化表達。
注:本詞條釋義綜合《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2012年版)、《禮記注疏》(中華書局點校本)及《史記會注考證》(上海古籍出版社)等權威文獻編纂。
“鳴瑟”一詞的解釋可從字面本義和引申義兩個角度綜合理解:
本義解釋
鳴瑟即瑟,是古代的一種彈撥樂器。該詞最早見于《史記·貨殖列傳》,描述女子彈奏鳴瑟以取悅權貴的場景。南朝文學作品中頻繁出現,如江淹《麗色賦》用“媚北裡之鳴瑟”形容樂聲之美。
引申義與用法
部分現代詞典(如查字典)提到其引申為“文人雅士對才華的自豪感”,或用于諷刺自大。但這一用法在古籍中未見直接例證,可能是現代語境下的擴展解釋。
文獻例證
建議:若用于文學創作或學術研究,建議優先參照古籍中的本義;若涉及現代比喻義,需結合具體語境謹慎使用,并注意區分來源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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