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鼓而攻之”實為“鳴鼓而攻之”的筆誤,該成語出自《論語·先進》。據《漢語大詞典》解釋,“鳴鼓而攻”指公開宣布罪狀并加以聲讨,後引申為公開譴責或集體批判某種行為。其核心含義包含以下四層:
語義溯源
《論語·先進》記載,孔子弟子冉求為季氏橫征暴斂,孔子怒曰:“非吾徒也,小子鳴鼓而攻之可也。”此處“鳴鼓”既指戰鼓示警,也象征道德審判的儀式性動作,《古代漢語詞典》指出該動作具有“宣告罪行正當性”的禮制内涵。
語法結構
“鳴”為動詞使動用法,意為“使鼓發出聲響”;“攻”包含武力征伐與言語譴責雙重含義。賓語“之”前置句式強化了動作的針對性,這種特殊語序在先秦典籍中常見于強調批判對象。
語義演變
現代用法弱化了武力征讨義項,《現代漢語成語詞典》将其定義為“公開揭露并集體譴責錯誤言行”,例如學術界對學術不端行為采取“鳴鼓而攻”的态度。此演變體現了漢語成語從具體軍事行為到抽象道德評判的語義遷移。
應用範疇
該成語多用于正式語境,如《人民日報》社論曾以“對環境污染行為要鳴鼓而攻”強調輿論監督作用。在司法、教育、學術等領域常作為修辭手法,表達對惡性事件的集體批判立場。
“明鼓而攻之”是一個漢語成語,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要點綜合說明:
該成語意為公開宣布罪狀并加以譴責或聲讨,強調以明确的态度對錯誤行為進行批判。其核心來源于《論語·先進》中孔子對弟子的批評:“非吾徒也,小子鳴鼓而攻之可也”,原指敲響戰鼓公開讨伐,後演變為對不義行為的公開指責。
語義演變
原典中的“鳴鼓”指敲鼓宣戰,後因“鳴”與“明”通假,逐漸演變為“明鼓”,強調公開、明确的态度。
使用場景
多用于正式語境,如批判社會不良現象、聲讨違背道德的行為等。例如:“媒體對貪污腐敗現象明鼓而攻之,引發公衆關注。”
常見誤讀
部分解釋(如)将其誤讀為“明知敵人有備仍進攻”,實為混淆了“明鼓”與“鳴鼓”的引申含義,需以《論語》原意及權威釋義為準。
該成語適用于強調公開、正式的批判行為,使用時需注意語境莊重性,避免與表“勇猛進攻”的表述混淆。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論語》原文及權威詞典(如、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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