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婢妾。《晉書·後妃傳下·孝武文李太後》:“又數年無子,乃令善相者召諸愛妾而示之,皆雲非其人,又悉以諸婢媵示焉。時後為宮人……相者驚雲:‘此其人也。’” 唐 牛僧孺 《玄怪錄·崔書生》:“ 崔生 母在故居,殊不知 崔生 納室; 崔生 以不告而娶,但啟以婢媵。”
婢媵是古代漢語中的複合詞,由“婢”和“媵”二字組成,特指古代隨嫁的侍女或妾室,具有鮮明的社會等級與文化内涵。以下是詳細釋義及來源依據:
婢
《說文解字》釋為“女之卑者也”,即身份低微的女性仆役。
來源:許慎《說文解字·女部》
媵
原指諸侯嫁女時隨嫁的同姓女子,後泛指陪嫁的侍妾。《儀禮·士昏禮》載:“媵,送也,謂女從者也。”
來源:鄭玄注《儀禮·士昏禮》
婢媵合義
指隨正妻嫁入夫家的侍女,兼具仆役與妾室的雙重身份,地位低于正妻而高于普通奴婢。
來源:《漢語大詞典》收錄“婢媵”詞條,釋義為“古代隨嫁的侍妾”
婢媵制度源于周代“媵妾制”,是宗法社會的産物:
文學意象
詩詞中常以婢媵喻指依附他人者,如白居易《續古詩》:“豪家多婢媵,金縷繡羅襦。”
來源:《全唐詩》卷四百二十四
倫理批判
明清小說揭露婢媵制度的壓迫性,如《紅樓夢》趙姨娘形象反映其生存困境。
來源:曹雪芹《紅樓夢》第二十五回
現代漢語中“婢媵”已消亡,僅存于曆史文獻研究,其概念轉化為:
參考文獻原文來源(按引用順序):
"婢媵"是古代漢語中的複合詞,由"婢"(婢女)和"媵"(陪嫁者)組成,具體含義如下:
核心釋義: 指婢女與陪嫁妾侍的合稱,可理解為身份低微的侍妾群體。其中:
文獻用例:
延伸說明:
若有更深入的語用需求,可查閱《晉書》或唐代筆記小說原文進一步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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