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接受賄賂,放走敵人。 明 陳子龍 《諸将》詩之四:“諸軍皆賣賊,天意厭昇平。”
“賣賊”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在不同來源中有兩種解釋,但主要指向以下内容:
接受賄賂,放走敵人
這一解釋在多個權威來源中被提及。例如,明代陳子龍的詩句《諸将》中寫道:“諸軍皆賣賊,天意厭昇平”,即暗指軍隊受賄縱敵的行為。該詞多用于曆史或文學語境,描述因私利而背叛職責的負面行為。
出賣朋友或背叛同伴
部分詞典(如查字典)提到其現代用法可泛指出賣信任的行為,例如:“他為了利益賣賊,背叛團隊”。但這一含義在傳統文獻中較少見,可能是詞義的擴展或誤用。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查閱《漢語大詞典》或相關曆史文獻。
賣賊是一個成語,意思是與壞人為伍,與罪犯為伍。
賣賊這個詞的部首是貝,總共有13個筆畫。
《賣賊》這個成語最早出現在中國古代小說《紅樓夢》中。在小說中,賈寶玉與賈府中的一些人結成了夥伴關系,一起進行一些不正當的行為,後來這些人被稱為“賣賊”。
賣賊的繁體字為賣賊。
在古代,賣賊的漢字寫作“賣賊”,用的是繁體字。
他們之間勾結在一起,彼此賣賊,企圖從事非法活動。
賣賊可以組成一些相關的詞語,例如:賣國賊、賣友賊。
與賣賊意思相近的成語有:連累、同流合污。
與賣賊意思相反的成語有:正直、廉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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