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喪失名節。 明 陳子龍 《<七錄齋集>序》:“其他苦(萎)靡不振,或失名虧身。” 清 昭槤 《嘯亭雜錄·謝芗泉》:“失官之患,不過一身;失名之患,緻傳千古矣。”
(2).指名場失利。 唐 孟郊 《長安羁旅行》:“萬物皆及時,獨餘不覺春。失名誰肯訪,得意争相親。”
“失名”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主要包含以下兩種解釋:
喪失名節
指因行為不當或遭遇變故導緻名譽受損。例如:
名場失利
特指科舉考試或功名追求中的失敗。例如:
如需進一步了解,可查閱《漢語大詞典》或古典文獻(如《長安羁旅行》)。
失名是一個常用的詞彙,指的是失去名字或名譽的狀态。當一個人的名字被遺忘、丢失或被貶低時,他可以被稱為失名的人。
失字的組成部首是“大”和“一”,其中“大”是上部的部首,而“一”是下部的部首。此外,失字的總筆畫數為五畫。
失字的來源與其義義相關。在古代,人們認為名字是一個人的象征,并且與其命運和榮譽緊密相連。因此,一個人如果失去名字,就相當于失去了自己的身份和尊嚴。
在繁體字中,失字的寫法為「失」。
在古代,失字的寫法與現代大緻相同,隻是筆畫形狀略有不同。例如,在秦朝的篆書中,失字的“大”部分由一個封閉的圓形表示,而“一”則是一條豎線。
1. 他曾經是這個城市的英雄,但他的丑聞曝光後,立刻失去了名譽。
2. 這位作家的小說出版後風靡一時,可惜他的最新作品失去了往日的輝煌。
組詞:失去、失業、失望、失眠。
近義詞:遺失、喪失、丢失。
反義詞:揚名、顯名、名垂青史。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