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逃稅。《周禮·地官·司關》“掌國貨之節,以關門市” 唐 賈公彥 疏:“司市與關及門三處相連,恐姦猾商人或以多為少,或隱而不出而避稅,故相連以檢括之也。”《宋史·食貨志下八》:“蕃賈與牙儈私市,其貨皆由他路避稅入 秦州 。”
避稅是指納稅義務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内,通過精心安排其經營活動、投資活動或財務活動,利用稅法規定的漏洞、特例或差異,以達到合法減輕或遞延其應納稅收負擔的行為。其核心在于合法性,與違反法律的逃稅有本質區别。
法律框架内的操作
避稅行為嚴格遵循現行稅收法律法規,利用稅法中的優惠政策、扣除項目、稅率差異、地域差異等合法手段進行稅務籌劃。例如,企業選擇在稅收優惠地區注冊,或個人利用專項附加扣除政策降低個稅。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企業所得稅法》、《個人所得稅法》中關于稅收優惠和扣除的規定。
與逃稅的本質區别
常見避稅方式
《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
避稅:納稅人在不違反稅法規定的前提下,設法減少應納稅額的行為。
避稅雖合法,但過度激進可能引發道德争議。近年來,國際社會(如OECD推動的BEPS計劃)和我國稅務機關通過完善反避稅條款(如《一般反避稅管理辦法》)、加強跨境稅務信息交換等措施,持續壓縮違規避稅空間,倡導合理、合規的稅務籌劃。來源:國家稅務總局《特别納稅調整實施辦法》。
避稅是指納稅人通過合法手段,在不違反稅法規定的前提下,減少應納稅額或降低納稅義務的行為。以下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的詳細解釋:
核心定義與合法性 避稅的本質是利用稅法允許的方式(如稅收優惠、扣除項等)進行財務安排。例如通過購買免稅市政債券或調整經營策略實現節稅。與逃稅不同,避稅不涉及僞造收入等違法行為。
主要特征
常見方法
與逃稅的區别 |對比項 |避稅 |逃稅 | |------------|----------|----------| | 合法性 | 合法 | 非法 | | 手段 | 利用規則 | 隱瞞收入 | | 後果 | 補稅風險 | 刑事處罰 |
(依據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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