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調和得當。 漢 王充 《論衡·譴告》:“釀酒於罌,烹肉於鼎,皆欲其氣味調得也。”
“調得”是一個漢語複合詞,由“調”和“得”兩個語素構成,其含義需結合兩者及具體語境理解,主要包含以下核心釋義:
調(tiáo)
《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 中,“調”指“配合得當;使均勻合適”,如“調和”“調解”。
得(dé)
《說文解字》 釋為“行有所得”,強調結果性獲取(如“得益”“得逞”)。
現代漢語常用義:
指通過協調、調解或調整而獲得某種結果,強調過程與結果的關聯性。
示例:
“雙方經調解調得和解協議。”
(意為:通過調解獲得和解協議。)
古漢語用例:
在早期文獻中,“調得”可表“調適得當”,如《左傳》注疏中的“陰陽調得,萬物滋生”,指自然協調而達成和諧狀态。
詞語 | 側重方向 | 典型語境 |
---|---|---|
調得 | 協調後的結果獲取 | 法律文書、協商場景 |
求得 | 主動請求獲得 | 正式申請、數學問題 |
赢得 | 競争性獲取 | 比賽、商業競争 |
商務印書館,2016年。
(釋義依據核心語素“調”“得”的規範解釋)
中華書局,2014年。
(複合詞的古漢語用例及演變分析)
上海辭書出版社,1994年。
(收錄“調得”在曆史文獻中的用法)
注:因部分經典辭書暫未提供電子版鍊接,建議通過圖書館或官方出版社平台查閱紙質/正版電子資源以獲取完整内容。
“調得”是一個漢語詞彙,具體解釋如下:
指調和得當,即通過調整使事物達到和諧、適宜的狀态。常用于描述氣味、味道、關系等元素的協調性。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籍中的具體用例,可參考《論衡》相關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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