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orrupt practices;objectionable practice] 不好的慣例,舊時多指不正當的收費常規
不良的陳規舊習。 清 蒲松齡 《聊齋志異·一員官》:“時有陋規,凡貪墨者,虧空犯贓罪,上官輒庇之,以贜分攤屬僚,無敢梗者。” 唐弢 《“我可以愛”》:“生活中的一些封建惡習與陋規,往往正是 魯迅 攻擊的目标。”
“陋規”是一個漢語詞彙,指不合理、不合法或陳腐腐敗的慣例、規矩或潛規則,尤其指舊時官場或社會生活中相沿成習的不良風氣和索賄受賄行為。以下從詞典釋義、曆史背景及現代應用角度詳細解釋:
《漢語大詞典》
指相沿成習的不良慣例或陳規陋習,多用于描述官場中下級對上級、百姓對官吏的強制性賄賂或攤派。其核心在于“陋”——即粗劣、不合理、不光彩。
來源:《漢語大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
《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
定義為陳舊的、不合理的規矩或慣例,強調其違背公序良俗或正式法規的性質。
來源:《現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
在明清至近代中國,“陋規”特指官場中非制度化的灰色收入體系,例如:
這些行為雖無明文規定,卻成為實際運行的潛規則。
當代語境中,“陋規”可泛指各行業中的腐敗潛規則或不合理慣例,例如:
此類行為破壞公平性,被法律及社會道德所抵制。
來源:《辭海》(上海辭書出版社);《中國法律評論》2018年刊
“陋規”一詞深刻揭示了社會運行中隱蔽的腐敗機制,其從曆史官場蔓延至現代各領域,始終指向缺乏合法性、違背公平正義的隱性規則。理解該詞需結合制度缺陷與人性弱點,方能洞察其頑固性與危害性。
關于“陋規”的詳細解釋如下:
“陋規”是由“陋”(粗糙簡陋)和“規”(規矩、規則)組成的成語,最初指形式簡陋的規矩,後演變為不合理的規定或慣例。現代多指官場中不正當的收費或索賄行為,例如官吏私下接受賄賂或巧立名目索取財物。
現可用于批評任何領域的不合理潛規則。例如,企業内部的“陋規”可能包括強制加班、違規收費等,需通過制度革新破除。
如需進一步了解曆史案例,可參考理論網對清代陋規的專題分析。
百五日便檝别管并翦材具層殿成事不足,敗事有餘觸鱗黜濁地隱端豔耳朵軟房烝分離服裝改轅易轍剛鹵顧靳古事古遠海甸合樂圖恢涵見微薦主茭白季會穄子決刑矩彠刻期匡算連刑藜羹溜垂龍袱龍腦漿蠻裡女口毆蛇篇首噗簌簌鉛母恰正窮測濇脈唼佞山畋生動活潑樹杪順續亭立通詳晚餐望夷無可非難五剽無然誣系邪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