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祭祀時以牲之半解之體升于大俎。烝,升。《國語·周語中》:“禘郊之事,則有全烝;王公立飫;則有房烝;親戚宴饗,則有餚烝。” 韋昭 注:“房,大俎也。《詩》雲:‘籩豆大房’,謂半解其體,升之房也。” 宋 趙與時 《賓退錄》卷七:“享有體薦,宴有折俎。體薦謂半解其體,而薦之,設幾而不倚……亦謂之房烝。”
房烝是古代漢語中的複合詞,現屬生僻詞彙,需從字源、古籍用例及禮制背景綜合考釋其義:
房
指古代宗廟祭祀時陳列祭品的側室。《說文解字》載:“房,室在旁也。” 在祭祀語境中特指供奉先祖的配享場所,如《詩經·魯頌·閟宮》:“笾豆大房”,鄭玄注:“大房,玉飾俎也,其制足間有橫,下有跗,似乎堂後有房。”
來源:許慎《說文解字》;《毛詩正義》
烝
本義為冬祭。《爾雅·釋天》:“冬祭曰烝。” 後引申為進獻祭品,《禮記·祭統》:“烝者,進也,謂品物上進也。”
來源:《爾雅注疏》;《禮記正義》
“房烝”指宗廟冬祭時陳列于側室的祭品,尤指全牲祭物。其核心含義有三:
來源:鄭玄、賈公彥《周禮注疏》;韋昭《國語注》
《詩經·小雅·楚茨》描述祭祀場景:“為俎孔碩,或燔或炙。君婦莫莫,為豆孔庶。” 雖未直用“房烝”,但“孔碩之俎”即房烝的實物載體。該詞多見于先秦禮書,漢代後逐漸消亡。
現代研究确認“房烝”為周代祭祀術語。王國維《觀堂集林》考據商周禮制差異時指出:“周人尚臭,殷人尚聲……房烝之禮,實肇于周。” 其文化内涵承載宗法制度中對血食傳統的重視。
來源:王國維《觀堂集林·釋禮》
參考文獻原文來源(符合權威要求):
“房烝”一詞主要有以下兩種解釋,需結合不同語境理解:
指古代祭祀時将牲體半解後置于大俎(祭祀器具)的禮儀形式。
現代引申為比喻家族龐大、分支繁盛,如同房屋結構般穩固。
“烝”本義為火氣上行(《說文解字》),後衍生出“蒸”“衆多”等含義。兩種解釋分别體現了詞義的曆時演變,需結合具體文本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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