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on a set date] 克期,在嚴格規定的期限内
限定日期。刻,通“ 剋 ”。《三國志·魏志·公孫瓒傳》:“遣人與子書,刻期兵至,舉火為應。”《資治通鑒·晉穆帝永和元年》:“ 虎 好獵,晚歲,體重不能跨馬,乃造獵車千乘,刻期校獵。”《儒林外史》第四三回:“他踞了碉樓,以逸待勞,我們倒難以刻期取勝。” 章炳麟 《政聞社社員大會破壞狀》:“ 啟超 説國會議院等事,且曰:今朝廷下詔,刻期立憲。”
“刻期”是漢語中表示時間限定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指“嚴格規定的期限”,強調時間節點不可更改的特性。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釋義,“刻期”指“預先明确限定、必須遵守的日期”,常用于正式文書或具有約束力的語境。
從構詞角度分析,“刻”取“嚴格”“精準”之義(《漢語大詞典》釋“刻”為“限定、苛嚴”),與“期”組合後形成時間範疇的強制性表達。例如《宋史·職官志》載“諸司應行文書,皆刻期納部”,體現古代行政制度中對時限的嚴格要求。現代用法如“雙方刻期完成工程驗收”,延續了該詞在契約關系中的規範作用。
在語義演變層面,《漢語大詞典》指出該詞存在“克期”的異形寫法,但自明清白話文獻起,“刻期”逐漸成為規範詞形。當前語言實踐中,該詞多用于法律文書、項目協議等強調時間效力的場景,如“勞動合同中明确刻期支付薪資的條款”。
“刻期”是一個漢語詞彙,讀音為kè qī,指在嚴格規定的期限内完成某事,強調時間的限定性和緊迫性。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刻期”意為在明确限定的日期内完成特定任務,常見于正式或軍事語境。該詞與“克期”通用,其中“刻”通“剋”(kè),表示嚴格約束。
包括“克日”“限期”“期限”等,均表示對時間的明确約束。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代文獻中的具體用例,可查閱《三國志》《儒林外史》等原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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