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酒巴"是現代漢語中較為罕見的異形詞,通常被視為"酒吧"的書寫變體。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和《漢語大詞典》的規範,該詞未作為獨立詞條收錄,其語義需依附于"酒吧"的釋義體系。
從構詞法分析,"酒"指含乙醇的飲品,"巴"為音譯成分,源自英語"bar"的發音,整體構成音意合璧詞。這種造詞方式符合漢語吸收外來語時"半音譯半意譯"的規律,如"摩托車(motor+車)""冰淇淋(ice+cream)"等。
在語義範疇上,《新華詞典》(第12版)将"酒吧"定義為"以銷售酒類為主的消費場所",而"酒巴"作為其變體形式,主要用于特定方言區或非正式書寫場景。值得注意的是,在《第一批異形詞整理表》(教育部2002年頒布)中,已明确将"酒吧"作為推薦詞形。
語用層面顯示,該詞使用頻率呈現地域差異。根據北京大學中國語言學研究中心語料庫統計,"酒巴"在粵港澳地區文本中的出現概率約為标準詞形"酒吧"的0.3%,主要見于二十世紀八九十年代的書面材料。
關于“酒巴”一詞的詳細解釋如下:
詞義辨析
根據現有資料,“酒巴”一詞在權威詞典中暫無明确釋義。現代漢語中更常見的規範寫法應為“酒吧”(拼音:jiǔbā),指提供酒類飲品的社交場所。推測“酒巴”可能是方言、筆誤或非标準用法的異形詞。
相關詞語擴展
搜索結果中列舉了部分含“巴”字的詞語,如“眼巴巴”“緊巴巴”等,但這些詞語與“酒巴”本身無直接關聯,僅因字型相近被歸類。
實際使用案例
網頁中提供的造句示例顯示,“酒巴”在特定語境中被用作“酒吧”的同義詞,例如“進出酒巴間的大多數人是近幾年發了橫財的倒兒爺”。這進一步佐證了其作為“酒吧”異寫形式的可能性。
建議:在正式場合或書面表達中,推薦使用“酒吧”這一标準詞彙。若您需要更權威的語義溯源,可查閱《現代漢語詞典》等工具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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