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ody guard] 保護官吏的兵士
(1).監護軍隊。《漢書·李廣傳》:“有白馬将出護兵。” 顔師古 注:“護謂監視之。”
(2).官員的護衛兵。 巴金 《家》四十:“隔壁一隻船是一個官僚包了的,船上有護兵,岸上有不少的送行者。” 老舍 《趙子曰》第二二:“兩個護兵一個是粗眉大眼的 山東 人,一個是扁腦杓薄嘴唇的 奉天 人。”
護兵是漢語中具有明确軍事屬性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指"負責保衛、隨從警戒的士兵"。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七版定義,該詞由"護衛"與"兵員"複合構成,特指承擔安全警戒任務的武裝人員,常見于以下兩種語境:
一、軍事領域專業術語 在軍隊建制中,護兵指專門負責首長、指揮部或重要設施安保工作的衛戍部隊,需具備快速反應能力與戰術素養。《中國人民解放軍軍語》(2011年版)明确規定,此類人員需接受防暴、偵察、應急處突等專項訓練,執行任務時需佩戴專用标識。
二、曆史文獻中的延伸用法 《辭海》第七版收錄該詞在近代史中的特殊指代,清末新軍編制内設有"護兵營",主要承擔軍械庫守衛與行軍途中的縱隊警戒任務。民國時期擴展至政府要員隨行護衛,如1936年《國民政府警衛條例》中"總統護兵"的編制記載。
該詞在現代漢語中使用頻率呈下降趨勢,逐步被"警衛員""安保人員"等新詞彙替代,但在軍事檔案、曆史研究等專業領域仍保持術語地位。
“護兵”是一個漢語詞彙,主要有以下兩層含義:
指對軍隊進行監督或管理的職責。這一用法源自古代文獻,如《漢書·李廣傳》記載“有白馬将出護兵”,顔師古注解為“護謂監視之”。此含義強調對軍隊的監管職能,而非直接參與作戰。
指近現代負責保護官員安全的士兵。例如:
以上解釋綜合了古籍、近現代文學作品及詞典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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