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urfew] 禁止夜間通行;宵禁
禁止夜行。 唐 蘇味道 《正月十五夜》詩:“金吾不禁夜,玉漏莫相催。”按, 唐 韋述 《西都雜記》:“西都京城街衢,有執金吾曉暝傳呼,以禁夜行,惟正月十五夜敕許弛禁,前後各一日,謂之放夜。”
"禁夜"是漢語中一個具有曆史考據價值的詞彙,其核心含義指古代官府通過法令限制居民在特定時段外出活動的制度,尤指夜間宵禁。該制度最早可追溯至周代《周禮·秋官》中"掌夜時,以星分夜"的記載,主要包含以下五層釋義:
法令性宵禁
指官府強制實施的夜間通行禁令。如《唐律疏議·衛禁》規定"閉門鼓後、開門鼓前,有夜行者皆為犯禁",唐代長安城實行嚴格的"六街鼓歇行人絕"制度(《新唐書·馬周傳》)。
軍事防禦機制
宋代《武經總要》記載,邊城戍所遇敵情時"每夜分五更,令騎卒循環傳箭以警不虞",這種軍事警戒狀态亦屬禁夜範疇。
禮制延伸
據《禮記·月令》所述,仲冬之月"命有司土事毋作,慎毋發蓋",漢代鄭玄注"所以助天地之閉藏也",将自然節律與禁夜禮制結合。
特殊時期管控
清《刑案彙覽》載有科舉考試期間"號舍夜不得燃燭"的規定,這類臨時性禁令也納入禁夜體系。
民俗禁忌遺存
明代《五雜俎》記述民間"元夕弛禁"習俗,反證日常存在"夜行忌燭"的民俗化禁夜傳統。該制度隨着清末警察制度建立逐漸消亡,但在方言中仍保留"夜禁"等衍生詞彙。
“禁夜”是漢語詞彙,指禁止夜間通行或活動的制度,即現代所稱的“宵禁”。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
禁夜即通過法令限制夜間出行或特定活動,通常由政府或管理機構實施,目的是維護治安、防範風險或應對特殊事件。
曆史沿革
特殊例外
唐代起,元宵節(正月十五)前後各一日解除禁夜,允許民衆夜間賞燈遊玩,成為重要民俗傳統。
現代應用
禁夜制度演變為現代“宵禁”,常見于緊急狀态、戰争或特殊管控時期,如疫情期間限制夜間活動,或景區為保護生态設置“禁夜遊”等。
禁夜是中國古代延續至近代的治安制度,兼具維護秩序與應對危機的作用,其曆史記載和文學引用體現了社會管理的演變。
不認親裮被趁打夥城洫炊事員楚舞吳歌釣鳌人釣幾釘封耳耳附援高粱高哲詭谲歸款還行華實昏頭打腦嘉時吉服濟和積恨勁道穽淵幾社救生菊水渴睡可謂撩動寥遠離怆獵俊龍武軍賣免攀攣耙梳杷頭乾渥峭蒨青峯奇童企予铨政潤格孺子歡喪國三魂出竅三餘讀書哨騎沈酗濕響睡性邃深損敝唾津五角星[形]下第嚣呶洩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