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inferior] 下等;劣等
(2) [fail in an exam]∶科舉時代指殿試或鄉試沒考中
應舉下第。——唐· 李朝威《柳毅傳》
(3) 又
昨下第
下等;劣等。 漢 王充 《論衡·程材》:“論者以儒生不曉簿書,置之於下第。”《後漢書·獻帝紀》:“試儒生四十餘人,上第賜位郎中,次太子舍人,下第者罷之。”《晉書·杜預傳》:“在官一年以後,每歲言優者一人為上第,劣者一人為下第。”《宋史·蔡幼學傳》:“帝覽之不懌, 虞允文 尤惡之。遂得下第,教授 廣德軍 。”
科舉時 * 試不中者曰下第,又稱落第。 唐 韋應物 《送槐廣落第歸揚州》詩:“下第常稱屈,少年心獨輕。” 宋 王栐 《燕翼诒謀錄》卷一:“ 開寶 六年,下第人 徐士廉 撾登聞鼓,言久困場屋。” 清 徐士銮 《宋豔·傅會》:“ 魏 人 王山 ,能為詩,标韻清卓。因省試下第,薄遊東海。”
“下第”是一個多義詞,主要含義分為兩類,結合不同曆史背景和文獻使用場景,其解釋如下:
下等;劣等
科舉考試未中
現代漢語中“下第”較少見,多用于曆史或文學語境。例如造句:“他因下第而回鄉教書”。需注意與“第”的其他含義(如次序、宅第)區分。
如需更深入的曆史用例,可參考《後漢書》《宋史》等文獻來源。
《下第》是一個漢字詞語,它的意思是指考試失敗、落第。它常被用來形容在科舉考試中未能成功通過的情況。
《下第》是由兩個漢字組成的詞語,它的部首是“一”和“貝”,總共有十個筆畫。
考試制度在中國可以追溯到古代的科舉制度。科舉制度是中國古代的一種選拔官員的制度,科舉考試是參加這個制度的一種方式。當一位考生在科舉考試中未能通過,即被授予“下第”的稱號。
在繁體漢字中,「下第」這個詞的寫法保持不變。
在古代漢字寫法中,「下第」的寫法基本上與現代漢字寫法相同。
1. 盡管他在科舉考試中下第了,但他并未氣餒,并繼續努力學習。
2. 他對自己的下第感到非常失望,但并沒有放棄追求更高的目标。
1. 下落第:落第的意思也是指考試失敗。
2. 下學期:指學年分為兩個學期的後一個。
3. 降低:意為減少或減低。
落第、不及格、失利、失敗、落榜
及第、及格、成功、合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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