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見“ 徑庭 ”。
“徑廷”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多個來源解釋如下:
“徑廷”指兩者相差極大,通常形容事物之間的差距懸殊,與“徑庭”同義。例如《文選·劉孝标·辯命論》中提到的“斯徑廷之辭也”,即用“徑廷”強調觀點或事實的明顯差異。
如需進一步了解例句或出處,可參考《文選》等古籍或權威詞典。
《徑廷》是一個漢字詞語,具體意思是指法庭、法院、審判機構。
《徑廷》由兩個部首組成,分别是“辵”和“廴”,它們分别表示走和耳朵。《徑廷》總共有12個筆畫。
《徑廷》的來源與古代官府有關。在古代,官府設有一種專門負責司法審判的機構,稱為“廷”。而“徑”則表示通路、路徑,引申為“審判的通途”,也即法庭。
《徑廷》的繁體字為「徑庭」。
在古時候,《徑廷》的寫法與現代稍有不同。它的古漢字寫法為「徑庭」。
1. 昨天我去了一趟《徑廷》,作為證人,為了維護正義。
2. 他希望能在《徑廷》上為受害者争取賠償。
1. 原告:在《徑廷》中提起訴訟的一方。
2. 被告:在《徑廷》中被起訴的一方。
3. 律師:在《徑廷》中代理當事人進行辯護或訴訟代理的專業人士。
審判、法庭、審理。
和解、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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