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言本小末大。舊時喻臣下的力量大于君上。 漢 劉向 《說苑·君道》:“權不兩錯,政不二門。故曰:脛大於股者,難以步;指大於臂者,難以把。本小末大,不能相使也。”《史記·魏其武安侯列傳》:“此所謂枝大於本,脛大於股,不折必披。” 張素 《足疾一百馀日九月廿三始杖行室中》詩:“不堪脛大踰於股,豈為臣強失在君。”
“胫大于股”是一個漢語成語,讀音為jìng dà yú gǔ,其核心含義和用法如下:
本義:
字面指小腿(胫)比大腿(股)粗壯。從生理結構看,正常情況下大腿應比小腿粗,因此成語形容比例颠倒、不合常規的狀态。
比喻義:
舊時多用于政治領域,比喻臣下的權力或勢力超過君主(即“本小末大”),暗含對權力失衡的警示。現代也可引申為事物重要性、地位或作用的本末倒置。
典故來源:
出自西漢劉向《說苑·君道》:“權不兩錯,政不二門。故曰:胫大于股者,難以步;指大于臂者,難以把。” 以“小腿比大腿粗難以行走,手指比手臂粗難以握持”比喻權力分散或臣強君弱的危害。
曆史語境:
古代強調君臣綱常,此成語常用于告誡君主需集權,避免權臣坐大導緻國家動蕩。
傳統用法:
現代引申:
如需更完整信息,可查閱《漢語大詞典》或《說苑》相關注釋。
《胫大于股》是一個成語,用來形容腿部關節畸形的情況,即腳踝比膝蓋的位置更高。正常情況下,人的胫骨在膝蓋以上,而股骨在膝蓋以下,但當胫骨高于股骨時,就被形象地描述為“胫大于股”。
《胫大于股》這個成語的拆分部首是胺、大、月、手,總共有15個筆畫。
《胫大于股》這個成語最早出現在唐代李商隱的詩作中。這個詞被用來描述他見到妻子時,不禁感歎自己幸福之餘也憂慮自己的衰老,形容了李商隱對時光的感慨和憂慮。
《胫大于股》的繁體寫法是「脛大於股」。
在古代,「脛大於股」的字形寫法可能略有不同,但基本上與現代寫法相似,隻是字形略有變化。
在體育比賽中,腿部畸形可能導緻運動員的「胫大于股」,影響他們的運動表現。
« 胫骨、胫骨骨折、股骨、股骨頭、胫腓骨、胫骨骨折、脛骨、大腿肌肉、股骨頸、腿部畸形 » 等。
腿部畸形、腿短、胫骨異常等。
股大于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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