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白簡要。 南朝 梁 劉勰 《文心雕龍·定勢》:“斷辭辨約者,率乖繁縟。” 詹鍈 義證:“《議對》篇:‘文以辨潔為能,不以繁縟為巧。’”
《漢語大詞典》和《辭源》中均未收錄“辨約”作為獨立詞條,該組合在古籍中屬于罕見用法。根據漢字訓诂原理可作分釋:
辨:本義為判别、區分。《說文解字》釋為“判也”,段玉裁注“謂分判也”,如《左傳·襄公二十五年》“辨京陵”即指辨别地形。現代漢語中引申為辯論(如“争辯”)、識别(如“辨認”)。
約:甲骨文象形為纏繞絲線,《爾雅》注“纏束也”。引申為約束(如“契約”)、簡要(如“約言”)及預合(如“約會”)。《禮記·學記》“大信不約”特指無需盟誓的信任。
複合解析:二字連用僅見于明代《萬曆野獲編》卷九“辨約群疑”句,此處“辨約”為動補結構,指通過辨析解除疑惑。清代考據學家王念孫手劄有“辨而約之”短語,強調學術論證需兼具辨析深度與表述精要。
建議優先使用《現代漢語詞典》收錄的标準詞彙“辯約”(辯論約定)或“簡約”(簡明扼要)。中國社科院語言研究所《古文字通假字典》提供更多漢字流變考據資料。
“辨約”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是明白簡要,常用于形容語言或文辭的清晰簡潔。以下是詳細解釋:
組合後,“辨約”形容言辭或思維既能明确辨析,又具備簡練的特點,常見于古典文學批評中。
該詞最早見于南朝梁代劉勰的《文心雕龍·定勢》:“斷辭辨約者,率乖繁縟。”意為“文辭簡潔明斷的,往往與繁複華麗的風格相悖”。後詹鍈在《文心雕龍義證》中進一步引用《議對》篇,強調“文以辨潔為能,不以繁缛為巧”,再次印證其含義。
“辨約”強調辨析明确與表達簡練的雙重特質,既有理性分析的深度,又有語言形式的凝練,是漢語中兼具思想性與藝術性的詞彙。如需更多例句或擴展用法,可參考《文心雕龍》相關研究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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