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紀,通“ 記 ”。記錄,用文字記載。 漢 王充 《論衡·超奇》:“古昔之遠,四方辟匿,文墨之士,難得紀録。”《魏書·序紀》:“淳樸為俗,簡易為化,不為文字,刻木紀契而已,世事遠近,人相傳授,如史官之紀録焉。”《新唐書·儒學傳上·朱子奢》:“帝嘗詔:‘起居紀録臧否,朕欲見之以知得失,若何?’” 清 周中孚 《鄭堂劄記》卷一:“ 漢 興,大中大夫 陸賈 紀録時功,作《楚漢春秋》。”
(2).紀,通“ 記 ”。記載事情的文字。 唐 韓愈 《進順宗皇帝實錄表狀》:“自雖二帝三王之盛,若不存紀録,則名氏年代,不聞於茲,功德事業,無可稱道焉。” 宋 曾鞏 《請訪問高骊世次》:“或來使未能盡對,即諭以候歸本國,讨尋紀録,因向後别使人附來。” 沉從文 《<沉從文散文選>題記》:“至于我這兩本習作,能看做探路打前站的哨兵紀錄,對家鄉同好起點參考作用,就足夠了。”
(3).紀,通“ 記 ”。指做記錄的人。
(4).紀,通“ 記 ”。官吏有功績或犯有罪過,記錄在案,以為其後升遷、黜罰之依據。《舊唐書·突厥傳上·默啜》:“功合紀録,以勸戎行。” 明 唐寅 《與文徵明書》:“為國家出死命,使功勞可以紀録。”《明律·名例律·職官有犯》:“其犯應該笞決、罰俸、收贖、紀録者,不在奏請之限。”又 清 制,官吏有功績者,議叙之法,一曰紀錄,二曰加級。紀錄計以次,有紀錄一次、二次、三次之别,級一當紀錄四次。
(5).紀,通“ 記 ”。記載下來的最高成績。 魏巍 《東方》第五部第八章:“他竟然創造了打死五個敵人的最高紀錄。” 秦牧 《長街燈語·中國的書龍》:“這些年來, 美國 和 日本 的最暢銷的文學書,都已經達到了八百萬冊以上的紀錄。”
“紀録”是“記錄”的異體寫法,其中“紀”通“記”,主要含義如下:
“紀録”的核心含義是“用文字記載”,屬于動詞用法。例如《論衡》中“難得紀録”即指難以用文字留存。
在影視領域,特指以真實事件為題材的紀錄片(如“紀錄影片”)。
以上内容綜合了古代文獻和現代語義,涵蓋曆史、行政、文化等多場景應用。
《紀錄》是一個漢字詞語,它的意思是記錄、記載、記叙某一事件或事物的發展過程、經過的詳細情況。
從字的結構來看,《紀錄》這個詞由兩個部首組成:纟(纟字部)和記(言字部)。它的總筆畫數是10畫。
《紀錄》這個詞源于古代漢語,最早出現在《漢書》中,是用來指代曆史記載的。後來,這個詞逐漸被廣泛應用于文學、曆史、科學等領域,用來描述記錄和記載事件的過程。
《紀錄》的繁體字為「紀錄」。
在古代,「紀録」這個詞的寫法可能有所不同,但基本上保持了類似的結構和意義。根據古代字史的記載,「紀録」在漢字演變過程中的寫法可能有所變化。
1. 他用相機記錄了整個旅行的紀錄。
2. 這本書詳細紀錄了一位偉大科學家的生平和成就。
紀錄片、紀錄片編導、紀錄片制作、紀錄片導演、紀錄片攝影、音樂紀錄片、家族紀錄片。
記錄、記叙、記述、記錄片、記實。
遺忘、忘記、删除、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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