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見識,見解。《北齊書·永安王浚傳》:“ 文宣 末年多酒, 浚 謂親近曰:‘二兄舊來不甚了了,自登祚已後,識解頓進。’” 唐 溫大雅 《大唐創業起居注》卷二:“彼無識解,不知遠大。” 清 陳廷焯 《白雨齋詞話》卷五:“得 茗柯 一發其旨,而斯詣不滅,特其識解雖超,尚未能盡窮底藴。”
"識解"是漢語中較為少見的複合詞,其含義可從構詞法和文獻用例兩個層面解析。根據《漢語大詞典》釋義,該詞由"識"(認知能力)與"解"(分析能力)組合而成,特指人對事物的認知理解能力,尤指超越表象的深刻洞察力。
從詞源學角度考察,《南史·張譏傳》記載"譏幼聰俊,有識解",此處強調對事理的透徹理解能力。北宋《冊府元龜》中"識解明敏"的表述,則凸顯認知的敏銳性與判斷的準确性。
該詞在現代漢語中多用于學術語境,指代通過系統分析形成的認知體系。比較同類詞彙,"見識"側重經驗積累,"見解"強調觀點表達,而"識解"更突出認知過程中的深度解析能力。
需要注意的是,該詞在《現代漢語詞典》未單獨收錄,使用時建議結合具體語境輔以說明。研究顯示,該詞在哲學文獻中出現頻率較高,常用來描述認知主體對複雜概念的解析能力。
“識解”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綜合解析:
指對事物的理解、認知或領悟能力,強調通過知識積累達到對本質的洞察。在古漢語中,常表示見識、見解,例如《北齊書》記載“識解頓進”,即形容見解突然提升。
需注意“識”字在不同語境中的讀音差異:作為動詞時讀“shí”(如“認識”),作名詞“标記”義時讀“zhì”(如“款識”),但“識解”中統一讀“shí”。
若需進一步了解具體古籍用例或現代拓展,可參考《北齊書》原文或語言學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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