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遼 的一種祭奠活動。又舊時迷信,人在生前焚冥錢,作佛事,寄屬冥吏,備死後取用,亦稱寄庫。 宋 葉隆禮 《契丹國志·歲時雜記·小春》:“十月内,五京進紙造小衣甲并鎗刀器械各一萬副,十五日一時推垛,國主與押番臣寮望 本葉山 奠酒拜,用番字書狀一紙,同焚燒,奏 木葉山 神,雲寄庫。”
“寄庫”是漢語中具有多重文化内涵的詞彙,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三個維度闡釋:
一、字面義與曆史用法
據《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解釋,“寄庫”原指将財物暫時存放于倉庫的行為,如《宋史·食貨志》記載的“民間寄庫錢帛”即屬此類經濟行為。此義項在明清文獻中多用于描述物資存儲制度,強調物品的臨時保管屬性(來源:商務印書館《現代漢語詞典》)。
二、宗教民俗引申義
在民間信仰中,“寄庫”演變為道教、佛教儀式術語,特指通過焚燒紙錢或舉行法事,為亡者在陰間預存財富的習俗。此俗見于《道藏·靈寶玉鑒》,稱“生人寄庫,冥府受祿”,反映了古人“事死如事生”的生死觀(來源:李遠國《道教齋醮科儀研究》,巴蜀書社)。《中國喪葬史》亦載此習俗盛行于宋元時期,常與“寄庫文書”“寄庫牒”等法器并用(來源:徐吉軍《中國喪葬史》,武漢大學出版社)。
三、現代語義擴展
當代方言中,“寄庫”衍生出“暫時寄存”“代為保管”等泛化語義。例如閩南語諺語“寄庫三年,不如現拄一暝”,比喻長期寄存不如即時利用,體現該詞在口語中的活用現象(來源:周長楫《閩南方言大詞典》,福建人民出版社)。
“寄庫”一詞主要有以下兩種解釋,需結合不同語境理解:
基本定義
指遼代的一種祭奠儀式,也泛指舊時迷信習俗。人們生前焚燒紙錢、進行佛事活動,将財物“寄存”于陰間官吏處,以備死後取用。此時焚燒的紙錢稱為“寄庫錢”。
具體形式與出處
據《契丹國志·歲時雜記·小春》記載,遼代五京會在十月制作紙制衣甲、兵器,堆積焚燒并祭拜山神,稱為“寄庫”。
對迷信的批判
有觀點指出其邏輯矛盾:若紙錢能決定來世財富,則富人将永遠富裕,與善惡報應之說相悖。更合理的解釋是,真正的“寄庫”應是通過行善積累福德,而非焚燒紙錢。
少數資料(如查字典)将其解釋為成語,表示“将貴重物品寄存在他人處保管”。但此用法未見于高權威曆史文獻,可能與現代引申或誤用有關。
建議參考來源:若需深入研究遼代習俗,可查閱《契丹國志》原文;了解民間信仰可參考漢典與搜狗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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