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見“ 稽核 ”。
稽覈(jī hé)是漢語中的一個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指詳細考查、審核核實,強調對事物或賬目的嚴謹檢查與複核。該詞屬書面用語,多用于正式文書或曆史典籍中,尤指官方對財政、政務等的監督審查。以下從詞典釋義、構成解析及用法示例展開說明:
釋為“考核;查核”,強調通過對照憑證、記錄進行系統性查驗。例如:“歲終則稽覈其出入之數”(年終需核驗收支賬目)。
注解為“稽查審核”,側重對事務真實性與合規性的檢驗,如官吏履職、賦稅征收等場景。
本義為“停留;延遲”,引申為停留細察。《說文解字》注:“稽,留止也”,後衍生“考查”之義(如“稽查”“稽考”)。
通“核”,本義指果核,引申為深入查驗實質。《廣雅》釋:“覈,實也”,即追究根本、核實真相(如“覈實”“研覈”)。
二字組合後,強化了反複查驗以明實情的動作内涵。
多用于典章制度中,如《明史·職官志》載戶部職責:“稽覈版籍、賦役諸政”,指核查戶籍與稅賦記錄。
如清代《欽定台規》要求禦史“稽覈錢糧,糾察貪冒”,即監督錢糧收支,查處貪污。
雖當代少用,但“稽核”作為其簡體形式,仍保留于審計、質量管理等領域,如“稽核賬目”“内部稽核”。
“聽出入以要會”,漢代鄭玄注:“月計曰要,歲計曰會,皆需稽覈分明。”指按月、按年核查賬目憑證。
“各省布政使司歲終稽覈田賦,造冊奏銷”,說明地方財政的年度審核制度。
“稽覈”作為漢語中的古典政務術語,承載着嚴密審查、求真務實的文化内核。其語義從具體的賬目核查,擴展至對事務真實性的深度追究,體現了古代治理體系中的監督智慧。現代雖多以“稽核”替代,但原詞在曆史文獻研究中仍具重要價值。
參考來源:
“稽覈”是“稽核”的異體寫法(“覈”為“核”的繁體字),其含義和用法如下:
1. 基本釋義
指對事務、賬目、流程等進行系統性審查與核實,強調通過詳細檢查确認其真實性、合規性。例如:“財務稽核”“内部稽核”。
2. 詞源解析
3. 應用場景
主要用于正式或專業領域:
4. 與“審計”的區别
兩者均含審查義,但“稽核”更側重内部自查(如企業自檢),而“審計”通常指外部獨立機構(如會計師事務所)的權威性核查。
5. 常見搭配
稽核報告、稽核制度、稽核流程、稽核标準等。
示例:
“公司每年開展兩次内部稽核,确保財務報表無纰漏。”
闇沕安全門百工百宿百重八阕邊氓草止嶒崚笒隋樗蒱出田出推從犯刁巧丁曆多樣時奮恚芉蔗攻蹂官族鼓隸鹘餅嗟悼劫賊進參精愞襟連饑莩開鎮豬孔急魁俉老着臉皮料谷貍骨帖臨川四夢靈駕靈奇隆平辇道譬成啓求氣吞衢柯爇薪删翦生靈塗地使促掐十月朝水步庶征嗣皇所及唐夷同來育偷安旦夕污惑吳文俊現代漢語詞典第七版涎利